【看中國通訊員唐婉馨綜合報導】據新浪網消息,5月1日,山東省高院稱,東營市原副市長陳興鑾受賄、貪污、挪用公款一案,在日照市中院宣判,陳興鑾一審被判死刑,被告人當庭未表示上訴。
日照市中院經審理查明,自1999年夏至2008年七八月間,陳興鑾利用職務便利先後收受89個單位或個人賄賂,共計折合人民幣2186.87萬餘元;貪污公款共計人民幣98.37萬餘元;挪用公款共計人民幣1650萬元供其個人持有股份的匯豐鹽業公司使用,至一審審結仍未能歸還。2008年9月4日,陳興鑾被逮捕。
法院認定,陳犯受賄罪,判處死刑;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犯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決定執行死刑。
這一下場,不禁讓人想起了當年的陳希同。陳希同倒臺,是在中共十五大召開前兩年的1995年,來自上海的總書記江澤民突然向北京幫發難,將陳氏父子和多位北京幫干將送進了監獄。誰都知道,六四後,陳希同對江澤民出任黨魁一直不服,曾聯合多個地方諸侯向鄧小平狀告江澤民,顯然是不知中共政壇深淺的政治自殺。江澤民是鄧小平欽定的,陳希同直接向江發難等於間接地表達對鄧小平的不滿,鄧小平怎麼可能容忍這樣的公然挑釁。故而,只要江澤民想整治北京幫,鄧小平非但不會干涉,反而會全力支持江澤民向強勢地方諸侯開戰。
根據官場權術來看,山東東營原副市長陳興鑾一定又是得罪了上級官員,才遭遇如此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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