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不得光的鏡頭

警察的天職是維護社會秩序、保護咱老百姓的,可是昨天我遇到的一件事,使我徹底明白了中國大陸的警察是迫害咱老百姓的。

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七日上午九點多鐘,我去市場路過(遼寧省)瀋陽市和平區法院東胡同口時,見有一群人在廝打,一個戴"自願者"紅胳膊箍的女人在旁邊打手機,廝打者是一幫子警察和三位婦女,路邊停著兩輛警車,警察往車上拽她們,她們不上車,有兩個老太太趴在地上,圍觀者有三、四十人。
一群警察見拽不動老太太,就在眾人面前拳腳相加,一位男士看不下去了,說到:"她們都這麼大歲數了,你們怎麼能這樣……"我問旁邊人是咋回事,她說:"聽老太太喊‘警察抓好人了’。"
我猜警察抓的是法輪功,一問,還真是法輪功學員,我沒想到警察真的是像法輪功真相資料上說的那樣兇惡。
 
之後我又看到第一輛警車那邊的警察在拉扯一位高個年輕女子,後來聽人說是因為她拿手機拍照,遭到了阻攔。
現在大家都知道,搶拍突發事件的鏡頭是極其珍貴的,報社也鼓勵民眾這樣做,能被採用的還能得到獎勵。如果警察是在執行公務,那麼這麼珍貴的照片被報紙放在頭版頭條,該是多麼的榮耀,這種立功的鏡頭為甚麼不許拍,理由只有一個,就是這幫警察不是在執行公務,是在干違法的勾當。後來警察把老太太連拽帶踹的拖到警車上,往新華派出所方向開去了。
 
我弟弟曾在本小區工作過,去年他說法院給法輪功學員開庭時,法院周圍都做了埋伏,連派出所警察和社保的午飯都是法院供給的。
我祝願法輪功都平平安安,保護好自己,別叫壞人害了。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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