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北京奧運會上,董芳霄的登記出生年月與八年前參加悉尼奧運會時的年齡不符,被懷疑在八年前虛報年齡參加奧運會。根據國際體聯規定,16歲才能參加奧運會體操比賽,不過有證據顯示,當年董方霄只有14歲,但她卻代表中國隊獲得了團體比賽銅牌,董芳霄遭到了國際體聯的調查。
國際體操聯合會在今年2月公布了對中國體操女隊悉尼奧運會年齡造假事件的調查結果,認定董芳霄年齡造假,並對其個人做出了處罰。今年2 月初國際體操聯合會就宣布董芳霄在悉尼奧運會時取得的成績,由於涉及奧運會,所以要由國際奧委會決定是否取消中國隊的獎牌。
國際奧委會歷來堅持公平競賽,在團體項目中一旦有個人出現問題,他和隊友獲得的獎牌和成績都會被取消。董芳霄的年齡造假最終導致中國女隊的這枚團體銅牌和第三名的成績被取消,因此劉璇、楊雲等名將的這枚奧運會銅牌同樣不能得保。
國際奧委會對董芳霄個人的處罰,取消所有董芳霄在個人單項中的成績,包括自由體操第6名和跳馬第7名。同時因為董芳霄參加了團體比賽,國際奧委會取消了中國女隊團體第3名的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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