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華時報今天詳述少林寺申請註冊商標過程。
報導說,少林寺2004年8月向中國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申請,欲註冊商標「少林藥局SHAOLIN MEDICINE」,並指定使用商品為方便麵 (速食麵)、咖啡、餐盒和茶等。商標局2006年9月認為,商標用在這些商品上容易導致消費者誤認,駁回註冊申請。
嵩山少林寺不服再一次向中國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商評委)提出申請。少林寺認為,所申請的商標具有獨特的設計思路,不易導致消費者認為商品具有藥效。
但商評委認定,「少林藥局」歷史上最初有百餘方治療各種疾病的秘方,以寺內眾僧及周邊百姓診斷治療為主要事務。後因兵火戰亂,「少林藥局」事務屢有斷續,使用這個商標易使消費者理解為治病、買藥的處所,而不會將它作為商標加以識別。
商評委去年8月作出複審決定書,駁回嵩山少林寺的複審申請,少林寺不服,於是提起訴訟。不過法院26日做出維持商評委決定的一審宣判。
據瞭解,少林寺方丈釋永信在商業推廣方面,與傳統觀念中的出家人形象相去甚遠,釋永信自己也認為他確實注重以經營的方式來發展少林文化。
但很多人認為,少林寺如此追求經濟利益,背離了佛教清靜避世的教義,部分電腦駭客因不滿釋永信的作為,去年11月還在少林寺官網貼上了所謂的釋永信悔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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