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馬尾25歲女子嚴曉玲於2008年2月離奇死亡。2009年6月底,網民範燕瓊根據嚴母林秀英的講述和相關材料,整理成披露文章《閩清「嚴曉玲」比巴東「鄧玉嬌」悲慘一萬倍》,詳細敘述嚴曉玲被閩清黑勢力分子聶志雄脅迫賣淫、2008年2月一夜間遭官警匪8人輪姦致死。在家屬的質疑下,警方將嚴曉玲子宮等器官割下以毀滅證據,對外宣稱其「宮外孕死亡」來掩蓋事實真相。此案與當時正處於全國輿論風口浪尖的鄧玉嬌手刃淫官案,同樣引起人們的震驚。
2009年6月24日,福建省福州公安局召開新聞發布會高調澄清,稱「閩清嚴曉玲遭輪姦致死」事件調查鑑定結論是「嚴曉玲系輸卵管妊娠破裂致出血性休剋死亡,不存在暴力、中毒或輪姦致死問題。」
這一結論遭到網民的普遍質疑,但官方沒有進一步的回應。而代嚴母林秀英述說冤情、髮網貼和上傳「嚴曉玲母親林秀英口述案件」視頻的網民範燕瓊、游精佑和吳華英等人,被馬尾警方以涉嫌「誹謗罪」刑事拘留,偵察階段再改罪名為「誣告陷害」批捕。
4月16日,馬尾法庭開庭宣判。上千名來自各地的網友到現場聲援,大家高喊「三網友無罪」的口號。當局派出五百多名警察、保安,到法院的警戒線上戒備。網友通過網際網路對現場情況進行了直播。
這次聲援活動,網友們準備了文化衫、宣傳標語、宣傳畫等,向路人及圍觀者展示了案件真相及追求民主正義的呼聲。但馬尾當局枉顧社會各界的強烈抗議,又回到「誹謗罪」,對三位網民進行了判決。範燕瓊被判處兩年有期徒刑、游精佑和吳華英分別被判處一年有期徒刑。
三網民在庭上為自己做了精彩的無罪辯護,庭外守護的上千網友聽到宣判結果之後,情緒激動。有序地呼喊「抗議、抗議、抗議」;高呼口號「範燕瓊、游精佑和吳華英無罪」、「我們愛你們,我們支持你們」、「言論無罪」、「自由萬歲」
、「公平正義比陽光還要光輝」。
在大陸,報刊雜誌、電臺、電視臺被官方全面控制,網路是唯一的有限空間,民意在網路上表達和傳播。而這一次網民從四面八方聚集到馬尾,為了三個素不相識的人挺身而出,同時也捍衛著自己的言論自由和集會抗議的民主權利。
對大陸民眾來說,從個人言論到集體行動,是一個坎。但在馬尾聚集的民眾,已經跨越了這一看似艱難的門坎。這是一次民眾通過網路達成公識、克服恐懼走上街頭的實質行動。網友們把這次維權行動定義為中國民主道路上的轉捩點,而歷史將會證實這一點。
(文章只代表評論員個人的立場和觀點)
(根據錄音整理,未經作者審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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