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國不等於愛朝廷

據說法國波旁王朝的君主路易十四說過「朕即國家」的話,儘管全世界的君主都喜歡專制,但很少有人會像路易十四那樣露骨和無所顧忌。路易十四於 1643—1715年在位,同時代的中國皇帝是康熙,康熙的心裏想的未必不就是「朕即國家」,但他顯然比路易十四更具「中國特色」的「智慧」——— 經常作些仁君秀,既行專制之實,又享仁君之名。

按照路易十四之後的法國啟蒙思想家的「主權在民」思想,國家的主權屬於人民,所以不是「朕即國家」,而應該是法國人民說的「我們才是國家」。當然,這種思想觀念是路易十四的時代之後才形成的。在路易十四的時代,世界上其實還沒有多少人能夠區分君主、政府、國家的概念有什麼不同。在中國,雖然先秦的孟子已有「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的觀念,但實際上秦漢以來的二千餘年中,愛國即是忠君,忠君亦即愛國,君主與國家在觀念上還是混淆不清的。直到西方思想傳入之後,中國人對國家、政府(朝廷)、君主的概念才逐漸形成清晰的現代認識,這其中第一人當推梁啟超,他是在經歷戊戌變法失敗流亡海外的痛苦之後,才獲得這種認識的。

梁啟超指出,中國之所以積弱,根源之一就在於國人不能正確區分國家與朝廷的概念,以致愛國心沒有用在正確的地方。國家是什麼?朝廷又是什麼? 「今夫國家者,全國人之公產也。朝廷者,一姓之私業也。國家之運祚甚長,而一姓之興替甚短。國家之面積甚大,而一姓之位置甚微。」中國有悠久的歷史,唐虞夏商周、秦漢魏晉、宋齊梁陳隋唐、宋元明清,「此皆朝名也,而非國名也」。從殷族的商、姬族的周,到嬴氏的秦、劉氏的漢、李氏的唐、趙氏的宋、朱氏的明,還有蒙古人的元、滿人的清,它們都是一族一姓的朝廷,而不是國家,都是一族一姓的私業,而非全體中國人的公產。然而,中國人常常將國家與朝廷混為一談,梁啟超認為,這是中國人的大患。

國家和朝廷不分的不良後果,最明顯的一點就是愛國變成愛朝廷,甚至變成愛領袖——— 君主。梁啟超說:「試觀二十四史所載,名臣名將,功業懿鑠、聲名彪炳者,舍翊助朝廷一姓之外,有所事事乎?其為我國民增一分之利益、完一分之義務乎?而全國人民顧嘖嘖焉稱之曰:此我國之英雄也。夫以一姓之家奴走狗,而冒一國英雄之名,國家之辱,莫此甚也!乃至舍家奴走狗之外,而數千年幾無可稱道之人,國民之恥,更何如也!而我國四萬萬同胞,顧未嘗以為辱焉,以為恥焉,則以誤認朝廷為國家之理想,深入膏肓而不自知也。」二十四史中的那些將相們,他們為一姓之功業殺人,以「萬骨枯」換取自己的功名利祿,這本來與愛國無關,但卻被各王朝樹立為愛國的模範,而國人因不能正確區分愛國家與愛朝廷的差別而跟著禮敬之頌揚之,實在是可悲可憫。

比梁啟超晚一些時候,陳獨秀寫過一篇題為《我們究竟應當不應當愛國?》的文章,文中說:「要問我們應當不應當愛國,先要問國家是什麼。原來國家不過是人民集合對外抵抗別人壓迫的組織,對內調和人民紛爭的機關。善人利用他可以抵抗異族壓迫,調和國內紛爭;惡人利用他可以外而壓迫異族,內而壓迫人民。」所以,「若有人問:我們究竟應當不應當愛國?我們便大聲答道:……我們愛的是國家為人民謀幸福的國家,不是人民為國家做犧牲的國家。」

國家的功能,如陳獨秀所說,一是抵抗異族壓迫,一是調和國內紛爭,前者對外,後者對內。調和國內紛爭是就消極方面來說的,積極方面國家還需履行一定的公共職責,如救災、賑濟等。

國家功能的實現,須通過政府去完成。如果政府能完成國家功能,國家就是「為人民謀幸福的國家」;如果政府不能完成國家功能,國家則有可能成為 「人民為國家做犧牲的國家」。人類歷史實踐中的普遍情況是,政府常常不能完成國家功能,或者完成得很差,這樣就有可能出現有政府等於無政府,甚至有政府還不如無政府的狀況。

地理環境決定了中國是一個水旱災害頻發的國家。有一項統計說,中國在民國前的2270年中,見於官方報告的旱災有1392次,水災有1621 次,可見年年有災。因此,中國古代的政府最重要的一項公共職責便是領導抗災,這可以說是政府合法性的基礎之一,災異現象歷來也是帝王們最關心的事。清代的皇帝還要求各省大員定時匯報雨水、收成、糧價等情況,以便隨時瞭解各省災情和民生,如出現災荒可以及時組織賑濟、減免受災地方的稅賦。但是,從歷史記載來看,受災得不到及時救助的情況還是非常普遍。當大規模災害出現而政府不能履行其職責時,災民為了生存就會鋌而走險,如明末李自成等人領導的農民起義,其主要活動空間是在陝西、河南,原因即是兩省大旱,而明政府卻不能組織有效的賑濟,使得災民成為流民,進而升級為暴民。

一個社會,有許多涉及大範圍、眾多人群的公共事務是無法由其他社會組織去完成的,而只能是由政府去完成。一旦政府不能履行其職責,社會就會無序,公共利益就會受到侵害。比如食品安全、公共衛生安全、環境保護之類的公共事務都要由政府去完成。

人類社會在發展過程中,曾經長期陷入一個難解的困境:即人們需要政府,但政府卻不能履行人們期待的外而抵抗異族壓迫、內而提供公共服務的國家功能,在很多情況下還常常演化成一個與民爭利、侵害民權的組織。要使政府盡職盡責,人民必須有監督政府的權力,而最有效的監督方式是用投票的方式去選擇政府的權力。人們有必要瞭解一個常識———即梁啟超所說的國家不是朝廷(政府),朝廷可換而國家永存,人們應該愛的是國家而不是朝廷。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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