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前首富被控內幕交易等罪 黃光裕澳門賭輸10億港幣

中國前首富、國美集團董事局前主席黃光裕案前天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一審開庭。41歲的商界傳奇人物黃光裕被控涉及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罪以及單位 行賄罪三項罪名,控辯雙方圍繞上述罪名是否成立,以及被告人的具體量刑展開激辯,法院將擇日對案件進行一審宣判。

檢方透露,黃光裕曾在 澳門豪賭,輸掉了超過10億元港幣。2007年9月至11月間,黃光裕將8億元(人民幣,下同,約1億7000萬新元)直接或通過地下錢莊在香港私自兌購 成8億2200多元港幣,主要用於償還賭債。

黃光裕在澳門賭博從來不帶現金,只憑自己的富豪信譽在賭桌上拿到籌碼下注,輸贏記賬。如果 信用額度用完,就由他的賭場代理人、國美電器執行董事伍建華出面,以伍的名義寫下欠條。有報導說,黃光裕曾一天輸掉上億港元。

但檢方公 布的黃光裕行賄名單上並沒有此前傳言的廣東省原政協主席陳紹基、公安部原部長助理鄭少東。檢方指控,2006年至2008年,黃光裕旗下的國美電器、鵬潤 地產等企業,因涉嫌少繳稅款和騙貸被調查,黃光裕為了不使公司聲譽受損,分別向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經偵局)原副局長相懷珠、北京市公安局經偵處原一大 隊副隊長靳紅利、國家稅務總局稽查局一處原處長孫海亭等人行賄456萬多元人民幣。

鄭少東還在被調查

有關人士對本報指 出,陳紹基和鄭少東都曾是廣東公安系統的「明星人物」,與老鄉黃光裕關係密切。2006年,黃光裕兄弟因捲入中國銀行北京分行違規貸款案,被公安帶走協助 調查。時任公安部經偵局局長的鄭少東,吩咐副局長相懷珠出面擺平,使黃光裕兄弟化險為夷。黃光裕送給相懷珠的「感謝費」就超過百萬元,給鄭少東的恐怕只多 不少。

這名人士認為,檢方在庭審時不提黃光裕與鄭少東的關係,可能是因為鄭少東身為「副部級」官員,他的案子要先由中紀委辦理,然後才 移交司法機關。鄭少東今年年初被宣布「雙規(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交代問題)」,目前應該還處在接受中紀委調查階段。

黃光裕2008年 11月被北京警方拘留。據瞭解,內幕交易是黃光裕案發的導火線。檢方指控,2007年4月至9月,黃光裕作為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實 際控制人,在決定該公司與其他公司資產重組、置換事項期間,連同妻子杜鵑、原中關村董事長許鐘民等人使用85個股票賬戶購入該公司股票,成交額累計14億 1500多萬元。到了上述資產重組、置換信息公告日,黃光裕購入的上述股票賬戶的賬面收益額為3億900多萬元。

據瞭解,黃光裕使用的這些股票賬戶,都是指派手下借用身份證開設的,甚至包括鵬潤大廈的保安。監管部門調查發現,這些賬戶都是新開戶,資金量巨大,並在同 一時點大進大出,而且這些身份證的主人大多不知道被借走的身份證作何使用,使黃光裕等人涉嫌內幕交易、泄漏內幕信息的罪行敗露。

對於內幕交易 罪,黃光裕前天當庭替妻子杜鵑開脫,說杜鵑只是接受他的指令,「管了一些證券賬戶,別的都不知道。」

雖然黃光裕在庭上對部分指控提出異 議,但他在最後陳述時表示,他將尊重法院判決。依據中國刑法,內幕交易的個人犯罪最高可以判處10年有期徒刑。

黃光裕17歲時到北京闖 蕩,他依靠4000塊錢起家,建立了國美這一商業帝國。2004年和2005年,黃光裕兩次被評為中國首富;2008年10月,黃光裕以430億元的身價 第三次問鼎中國首富。但僅僅一個多月後,黃光裕從公眾視野中消失,直到前天出現在法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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