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

黃光裕案一審開庭12小時 內幕交易獲利3億

 2010-04-23 21:29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小字

國美集團董事局前主席黃光裕案22日在北京市二中院歷經12小時開庭審理,於晚間9時許結束。庭審中,法院起訴黃光裕通過內幕交易股票,獲取賬面收 益超過 3億元人民幣。

北京二中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國美電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美公司)、北京鵬潤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鵬房公司)單位行賄和被 告人黃光裕非法經營、內幕交易、單位行賄案。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起訴指控國美公司、鵬房公司、黃光裕的犯罪事實為:2007年9月至11月,黃光裕違反國家有關規定,非法買 賣港幣 8.22億余元;2007年4月至9月,黃光裕作為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實際控制人、董事,在決定該公司與其他公司資產重組、置換事 項期間,指使他人使用其控制的85個股票賬戶購入該公司股票,成交額累計人民幣14.15億余元。至上述資產重組、置換信息公告日,上述股票賬戶的賬面收 益額為人民幣3.09億余元。

此外,2006年至2008年間,黃光裕作為國美公司和鵬房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給兩公司謀取不正當利益,直接或指使他人給予相懷珠等 5名國家工作人員的款物折合人民幣456萬餘元。

法庭上,公訴機關出示了有關證據,國美公司、鵬房公司的訴訟代表人、黃光裕等被告人委託的律師做了辯護髮言。社會群眾、媒體記者及被告 人親屬數十人旁聽了庭審。

此案的辯護陣容被外界認定為「黃金律師團」:有「中國刑事辯護第一人」之稱的田文昌律師最終成為黃光裕案的主辯,他與楊照東一起為黃光 裕辯護。

黃光裕於2008年11月17日被警方帶走調查,歷時15個月、數次補充偵查後,於2009年2月12日,黃光裕被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 二分院訴至北京市二中院,指控黃光裕三項罪名。

来源:揚子晚報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本文短網址: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分享到: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評論

暢所欲言,各抒己見,理性交流,拒絕謾罵。

留言分頁:
分頁: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