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袍已經成為代表中華民族的傳統女性服飾之一,起源於滿族的傳統服裝。無論是參加國內、亦是國際間的大型聚會,女士們都可以選擇旗袍作為與會禮服的首選。因此,人們也會很自然的以為旗袍 原本就是女性的專有服飾,事情是否真得如此呢?男士們是不穿「旗袍」的嗎?
早在唐朝時,少數民族的緊窄合體的袍服形式,就曾一度為漢人所接納,以利於騎射等一些比較激烈的運動活動。在遼、金、元等少數民族政權統治時期,袍服作為主流服飾文化得以廣為傳播,並漸漸的經歷和發展為博寬的過程和趨勢,並在清代形成了一個高峰。
滿族的長袍是非常具有滿族特色的服飾,隨著滿族的崛起和八旗制度的建立,旗人穿著的寬大長袍便稱為了「旗袍」。
滿族的祖先,原居住在東北長白山和黑龍江一帶較為寒冷的地區,無論男女老少一年四季都要穿袍服來禦寒。可見,最初滿人的旗袍並非只有女性才可以穿著,而是一種普遍通行的服飾。
隨著大清入主中原,清政府強行向漢族人推行滿族文化,包括髮式、服飾等等。同時,在滿族文化向漢族文化推進的同時,也被漢族文化反推行。兩種文化相互交融,使得雙方的服飾文化的差距逐漸縮小,無限的統一於一體,為旗袍的流行奠定了基礎。此後,旗袍便成為一種官方的服飾為人們所接受,無論男女,都穿直立式的寬襟大袖長袍。
男子的旗袍是無領的,此外也有帶圓領的,無紋飾、捻襟、窄袖、扣絆、兩面或四面開衩、束帶、下擺至踝。
窄袖,也稱「箭袖」,俗稱「馬蹄袖」,就是在窄袖口上接一個半圓形的袖頭,形如馬蹄。這種馬蹄袖的作用是禦寒的,平時挽起,冬季打獵或作戰時放下覆蓋手背。後來,大清入關以後,馬蹄袖禦寒的作用已經不再具有實際的意義,遂放落馬蹄袖便成為了清朝禮節中的一個規定動作。
官員入朝謁見皇上或其他王公大臣,都得將馬蹄袖彈下兩手伏地叩見,變為一種專門禮節。此外,為了上下馬方便旗袍是設計有開衩的。到了皇太極時,開衩變成了區分等級的標誌,由此通過旗袍的開衩可以區別高低貴賤。
根據清庭的規定,開衩的旗袍作為官服、禮服,皇族宗室開四衩,官吏士庶開兩衩。當然也有不開衩的袍俗稱「一裹圓」。另外,還有一種便服也是不開衩,為官吏在家時的服裝和一般平民所穿的服裝。
女式的旗袍下擺及小腿,樣式基本與男子旗袍相同,但往往會在衣襟、領口、袖邊等處鑲嵌幾道花絛或彩牙兒,俗稱「畫道兒」或「狗牙兒」。
根據氣候變化,旗袍可以分為單、夾、棉、皮等幾種;根據其用途,又可以分為常服袍與行服袍。常服袍為平常所穿袍子,行服袍則是外出所穿的袍子,比常服袍短1/10左右,並將袍的右襟裁下l塊約1尺左右,故又稱「缺襟袍」。所裁下的1塊可用紐扣扣上,長行或乘騎時解下便於行走、騎馬,因此又稱為「行袍」。
除了旗袍的整體造型美觀大方、方便實用外,其裝飾也是很講究的,通常會繡有不同的圖案花色,以代表不同的身份與地位:如繡有團龍、團蟒、牡丹、鳳凰...等等。
此外,在北京等地還盛行十八鑲的做法:即鑲18道衣邊,使服裝更加美觀。民間常用的「大換袖式」旗袍,其袖過手,在袖的下半截刺繡各種與袖面不同的顏色花紋,然後將其挽出來,以顯其別緻、典雅!
早期的旗袍大都為直筒狀,由一整塊衣料剪裁而成上下連體,穿在身上美觀大方,雍容典雅。此後,隨著時代的發展,男旗袍逐漸廢棄,女旗袍則不斷演變。
辛亥革命以後,隨著西方服飾理念的東進,旗袍也由原來的寬腰身直筒式,逐漸變成了緊身合體的曲線型、流線型;充分的體現了女性的形體美,而旗袍也最終成為能夠代表中華民族的一種傳統女性服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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