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博友彭寶泉拍上訪照片後被警察送進精神病院(圖)
懷著十分悲憤的心情轉載此帖!就在剛才,正在網上關注重慶打黑除惡最新進展的我,偶然看到僑報網的一則新聞-「網友拍上訪照片後被警察送進精神病院」,驚訝地發現圖片中的網友竟是我們的博友彭寶泉(博客我是一個兵)。今年年初,湖北青年陳永剛因在網上質疑「某縣領導搞形象工程」被當地公安機關拘留,其在被拘留之前告訴了彭寶泉,彭寶泉隨後向知名網友張洪峰求助,張洪峰乃發表博文披露。此時正召開全國「兩會」,頓時輿論大起,十堰市公安局3月5日撤銷了拘留決定,鄖西縣Z$府和警方在網上公開向陳道歉。然而,彭寶泉卻未能逃脫厄運!前天凌晨兩點多,彭寶泉不幸被當地警方送進了精神病醫院,此時,離他在網上發出求救信只有幾個小時,詳見《求救信》。
僑報網4月11日報導:湖北十堰市的網友彭寶泉,前天上午拍攝了幾張群眾上訪的照片後,被送進派出所,並在昨天凌晨兩點被派出所送進當地的茅箭精神病醫院,而家屬竟被蒙在鼓裡。
醫院昨天下午(10日)證實了彭寶泉被派出所送進來的消息。
茅箭精神病醫院 網友供圖
事發前後
送彭寶泉進精神病院
警方並未通知其家人
知名網友張洪峰前天上午10時左右,突然接到彭寶泉的電話。彭寶泉說,剛剛在十分鐘之前被十堰市人民路派出所「抓捕」。彭說,此前一間五交化公司的20多名職工聽說湖北省紀委巡視組下榻十堰市宏正大酒店,便到酒店門前打橫幅請求解決企業轉制後的員工安置、拆遷和反腐問題,他在旁邊拍了幾張照片。在離開現場不遠後他被警察帶回派出所,相機被拿走,人被關在一間名叫「民調室」的房間裡。彭表示,他並沒有做出什麼過激行為,也非該公司員工。
當時,張洪峰認為應該沒什麼事,安慰了他幾句,也未在意。然而,當天夜裡想起這事打電話給彭寶泉時,彭的電話卻總打不通。張洪峰於是委託陳永剛去瞭解情況,並向記者報料。
昨天上午,陳永剛輾轉從知情人處打聽得知,彭寶泉昨天凌晨2時左右被送進了茅箭精神病醫院(也叫鄂西北精神殘疾人康復中心)。
記者昨天下午致電彭寶泉的妻子葉女士,葉女士稱沒有任何人通知她彭寶泉進了派出所,也沒有人告訴她彭寶泉被送進了精神病醫院,她是聽了陳永剛所說才知彭寶泉的下落。而彭寶泉的妹妹彭秀敏也是從葉女士那裡知道哥哥「出事」了。於是昨天下午到茅箭精神病醫院欲看望哥哥,但醫院不給看望,並稱是派出所要求一個星期後才准見。
茅箭精神病醫院住院部一名護士昨天下午接受記者電話採訪時說,彭寶泉是昨天凌晨兩點被人民路派出所送進來的,他情緒穩定。她證實,派出所還同時送進來了另外一人(上訪職工向記者介紹此人曾在上訪現場錄像)。
人民路派出所接電話的一位值班民警昨天下午對記者說,兩人被送進精神病醫院的具體情況他並不清楚,此事是由一位姓李的警官負責的,該警官忙到凌晨2時,現已下班,要週一才上班。該民警不願向記者提供李姓警官的手機號碼。
記者調查
彭寶泉究竟干了什麼?
上訪女工:聽說她們要反映情況,他拍了幾張照片就走了。
到宏正酒店門前上訪並被帶進派出所的五交化公司的一名女員工對記者介紹,彭寶泉之前與她們不甚相熟,只是聽說她們要去反映一件已上訪七年未曾得到解決的事情。她們是在前天上午8時30分左右到酒店門前上訪的,整個上訪過程約半個小時,始終沒有人來接見,而彭寶泉中途過來,拍了幾張照片就走了。她們隨後被趕來的大批警察送上警車後,才看到彭寶泉也被送上了警車。這名員工稱她在派出所一直被盤問到昨天凌晨5時許才離開派出所。
上訪職工給記者傳來了一份加蓋「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分局」公章的《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掃瞄件,上稱已查明這些訪民4月9日八時許「打起橫幅圍堵宏正酒店正門」,在門口呼喊,致使酒店「無法正常經營長達30分鐘」,決定對帶頭者王××行政拘留七日。據這位上訪職工稱,被正式拘留的僅她一人,她對彭寶泉僅僅是拍了幾張照片就被送精神病醫院感到無法理解。
他到底有沒有精神病?
彭妻說:兩年前他因與民警起爭執被抓,經專家鑑定精神沒大問題
彭寶泉的妻子葉女士對記者說,彭寶泉最近言行、精神一直很正常。葉女士坦承,兩年前彭寶泉因與派出所民警起爭執被抓,當時曾找本地醫生對他進行了精神鑑定,後派出所重新找武漢的專家鑑定,結果是他有點「偏執」,但是不影響責任的承擔,遂因妨害公務被判了一年有期徒刑。葉女士強調,彭寶泉去年初出獄後一直正常。
記者聽了張洪峰傳過來的彭寶泉與他前天上午十時的通話錄音,在錄音中,彭的思維正常且講話克制。而據跟他一起關在派出所的一位上訪職工稱,彭在警車上和派出所內未見有異常舉止。
而精神病院的護士稱,派出所送彭寶泉進來時肯定經過了當班醫生,但醫生怎樣認定彭寶泉精神問題的她不清楚,這名醫生要週一才回來上班。
家人質疑
為何不准家屬一週之內探望?
葉女士質疑,派出所把彭寶泉送進精神病院,並未徵得家屬同意,甚至在送進去後有關方面也沒有通知家屬,而不准家屬一週之內探望更令人不可思議。
面對記者「為何不通知家屬」的詢問,精神病醫院的護士稱:「不是派出所通知嗎?」
張洪峰昨晚發表博文提出強烈質疑。該博文引用廈門秋生律師事務所副主任楊毅的話說,精神病診斷事關公民的人身自由權利,如果不經嚴格的程序就可以將人送進精神病院,那將人人自危,它已經成為公民人身自由喪失的一個醫學理由。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66161960100hkks.html 求救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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