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官沒有工資?!是的,就在1600餘年前的北魏。
西晉滅亡後,北方進入十六國時期,各國混戰,干戈不絕。公元386年,鮮卑人建立的北魏逐步統一北方,成為北方最強大的國家。
北魏創建之初,制訂了許多奇怪的制度,官吏無俸就是其中之一。究其原因,大概北魏是馬背民族,為鼓勵大家拚殺,不設俸祿,以戰利品自給,這在戰爭時期還行,在和平年代弊端就顯而易見了。官員們上有老下有小,那時老婆沒工作,孩子好幾個,皇帝吃飽了,不管手下人死活。當然,官員們不會眼睜睜餓死,既然沒有俸祿,那麼貪污受賄、巧取豪奪就成了理所應當的事情,甚至一些地方官員需要靠地方豪強來供養。「是時,魏百官不給祿,少能以廉白自立者。」官員們貪腐成風,已經嚴重威脅到北魏的統治,北魏進行了幾次反貪,但效果都不明顯。
北魏獻文帝曾下詔:「吏受所監臨羊一口、酒一斛者,死;與者以從坐論。有能糾告尚書已下罪狀者,隨所糾官輕重授之。」有大臣進諫道:「昔周之下士,尚有代耕之祿。今皇朝貴臣,服勤無報;若使受禮者刑身,糾之者代職,臣恐奸人窺望,忠臣懈節,如此而求事簡民安,不亦難乎!請依律令舊法,仍班祿以酬廉吏。」(《資治通鑒·宋紀》)有識之士開始意識到,制度不改不行了。
公元495年,中國歷史上著名的北魏孝文帝改革開始了,其中一項改革措施就是實行官吏俸祿制,「故憲章舊典,始班俸祿。罷諸商人,以簡民事。戶增調三匹、谷二斛九鬥,以為官司之祿。均預調為二匹之賦,即兼商用。」(《魏書·高祖紀》)朝廷按季度向官員們發放俸祿,官員不得再貪污受賄。北魏舊制:「枉法十匹,義贓二百匹大辟。」(《魏書·刑罰》)孝文帝下令:「祿行之後,贓滿一匹者死。」(《魏書·高祖紀》)實行了嚴厲的懲治措施。
當然,官員們已經習慣了掠奪,一時半會還改變不過來。秦、益二州刺史、外戚李洪之頂風作案,被押解到京城處死。孝文帝「遣使者巡行天下今之公理,糾守宰之不法,坐贓死者四十餘人。食祿者跼蹐,賕謁之路殆絕。」(《魏書·刑罰》)北魏吏治大為改觀。
俸祿制實行很長一段時間以後,淮南王元佗上奏太后,要求恢復無俸制。貴為親王,當然不靠俸祿養家餬口,真是飽漢不知餓漢飢;另一方面,大概他們覺得俸祿沒有掠奪來得過癮吧。但是歷史的車輪已不允許倒退,太后召集群臣商議,中書監高閭道:「飢寒切身,慈母不能保其子。今給祿,則廉者足以無濫,貪者足以勸慕;不給,則貪者得肆其姦,廉者不能自保。淮南之議,不亦謬乎!」(《資治通鑒·齊紀》)於是孝文帝下詔駁回了元佗的建議。
自那以後,再沒有哪個朝代不給官員發工資。北魏的經驗告訴我們,反腐要動真格,但同時也要給官員合適的薪水。高薪不能養廉,低薪更加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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