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再忽悠官員財產申報

官方說法前言不對後語

今年中共會關於官員財產申報制度的官方說法,真算得上前言不搭後語。

先是《北京青年報》刊出一則消息:「領導幹部財產申報制度擬年內出臺」,隨後被各媒體轉載、轉播、引述得鋪天蓋地,可見普通民眾對官員財產申報制度的出臺的期望之殷。然而,第二天,《北京青年報》就出了「重要更正」:「因記者疏忽,誤將何勇同志講的正在修訂的黨員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寫成了財產申報制度。」

再過幾天,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李飛在全國人大新聞採訪會上表示,正在研究如何使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制度能起到約束作用。

中國,官員財產申報公布制度提出已經有二十年了,從沒見有人公開反對過,可就是不見實行。去年開始總算有地方出臺了官員財產申報制度,迄今為止有新疆阿勒泰、浙江慈溪、四川高縣、上海浦東、湖南瀏陽、湘潭所轄的湘鄉和重慶等七個地方出臺官員財產申報制度。善良的人們認為,在此基礎上,今年或明年是可能在全國推行的。今年在兩會上議一議也是很正常的。

然而,李飛說還在研究,因為還要一些配套的制度做支撐,即需要納稅和個人信用體系方面的制度,否則申報不實無法發現。一句話,今年是不可能實行全國性的官員財產申報制度的。

何勇是中共中央紀委副書記,他講的是中共十七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的建設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有消息說,目前中央紀委正在對黨員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進行修訂,把住房、投資、配偶子女從業等情況列入報告內容,修訂後的黨員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有望年內出臺。

決策層意見分歧?

眾所周知,中國官員基本上都是中共黨員,各級政府中的負責官員更是清一色黨員。因此中共中央的這個規定實際上就是官員財產申報規定。在這個意義上說,《北京青年報》其實沒有報導錯,無須什麼更正。

那麼,為什麼《北京青年報》要作「重要更正」呢?在中國,媒體作此類更正,多半是奉命辦事,奉權威部門、宣傳部門之命而作。就是權威部門在說,今年不會出臺官員財產申報制度,如果受眾有所誤解,那是因為媒體報導失實。

不過,《北京青年報》這則消息報導之後、更正之前尚有一天,期間有記者採訪這次參加兩會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俞正聲:「申報財產了嗎?」俞正聲回答:「我的財產早就申報了。」

這是否就是中共決策層中間,關於官員財產申報的不同意見的一種反映呢?暫時還不得而知。

不過可以肯定,如果中共決策層內有不同意見,那也只是官員財產是否要(向上級)申報,至於官員財產信息是否要(向公眾)公開,似乎在中共決策層中提都沒提到。

李飛所說的正在研究的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制度,連申報都在研究,就別提公開了。中共中央那個規定則明確說,領導幹部須申報,並接受紀檢部門監督,但是暫時不會將官員財產向社會公布。現有七個地方的官員財產申報制度也都有限制,或是只有司法幹部要申報,或是只在一定範圍公布,或是只公布一定範圍而不是全部財產,或是只公示三天。

中共不敢公開官員財產真相

民主國家中所以有官員財產申報制度,目的是防止官員利用職權貪污盜竊,是反腐倡廉的主要手段。官員廉潔固然來自自身修養,但對其監督制約也是必須的。這個監督制約有來自上級的,就需要官員財產申報;還有來自民眾的監督制約,這就需要官員財產信息公開。

如果官員財產申報只是向上級申報,那麼的確需要納稅和信用體系制度的支撐,否則無法查實申報內容是否正確。可是,若將官員財產申報信息公諸於世,那麼它將會受到公眾的監督,其作偽的空間將小得多。至於配套制度,是可以在官員財產信息公布之後逐步完善的。

或者,中共當局從來沒有想到要公布官員們的財產信息。就是那個稱已經申報了財產的俞正聲,在回答記者說已經申報財產之後,不忘加了一句:「如果有可能的話,你可以去中紀委查一查。」作為記者,到中紀委去查高級官員的財產信息,這個可能性非常小,遑論普通民眾?

中共是不敢公布官員財產真相的。權威方面曾經對上海的局級幹部做過一番調查,平均家庭金融資產達二千餘萬人民幣。須知,這些幹部並沒觸犯現行法律法規黨紀,他們擁有的財產中不含貪污贓款,基本不含灰色收入,雖說近年來一些局級幹部的工資加補貼收入已經超過低工資的普通勞動者收入的上百倍,但是擁有如此合法財產還是令人費解。

仔細分析官員們的家庭金融資產,主要還是房產。一個局級幹部一路走來,總分到過三次房吧。即使十年前停止福利分房以後,國家機關事實上還在分房,只是大多數單位都以變相的方式進行,即大多數得房者都要繳納相當的現款,但是這些房子也成為得房者的完全資產。政府機關得天獨厚,局級幹部所得住房大多條件好地段上等,一套住房現價六七百萬、七八百萬,也算平常。這樣算來,不貪不腐的局級幹部是可能擁有二千萬資產的。

這樣的官員財產狀況,中共如何敢公開?這次兩會上提了一下,算是再「忽悠」大夥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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