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窮到生子賣人 雲南46名被販嬰沒人認領

大陸喻立香集團販嬰案日前在湖北武漢開庭審理,被救嬰兒皆未找到親生父母。警方分析可能是親生父母賣出兒女。嫌犯則供述雲南山區窮人賣兒牟利。目前有46名嬰兒仍由買家撫養。

據新京報報導,這個以喻立香和其前夫、情人、姐妹為主要成員的家族式販嬰集團4年多來,累計從雲南販賣49名嬰兒到河北。

去年6月,喻立香在運送3名被販兒童時,被武漢鐵路公安逮捕。截至去年8月15日,武漢鐵路警方逮捕共犯23人。

武漢鐵路公安刑偵處副處長崔志洪解釋,2005年集團販賣小孩的價格女嬰大約6、7千,男嬰在1萬2到1萬5左右。到2008年下半年和2009年,男嬰可以賣到近4萬,女嬰則賣到2萬左右。

而被救46名孩子下落,河北涉縣公安局副局長楊景平表示,每個孩子被救後都抽血採樣,送到公安部建立的DNA資料庫比對,但截至現在,還沒有一個孩子比對出親生父母。

他分析,沒有比對到親生父母說明這些孩子被賣後可能無人報案,那麼極可能就是父母把孩子賣了。

武漢鐵路檢察分院公訴處處長丁山說,在提審幾名雲南籍被告得知,當地有些貧困地區有這麼一種說法,「生孩子比養豬賺錢」,部分貧窮的地方把生孩子當做一種賺錢的生意。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教授王大偉表示,之所以打擊幾十年拐賣兒童現象還屢禁不止,是因為對買孩子的家庭打擊不夠。

但主嫌喻立香辯護律師韓星則說,中國刑法規定只有以出賣為目的收買嬰兒才算拐賣,而收買孩子的家庭買回去是撫養,因此不能以拐賣兒童來追究刑責。

楊景平說,「這些孩子,目前都送回給買孩子的人家。」他表示,沒有找到孩子的親生父母,政府也無力撫養這麼多孩子,只好把孩子還給買家。

丁山也認為,「找不到親生父母,如果把這些孩子送到孤兒院,勢必影響他們未來的成長,給孩子造成二次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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