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區一些村民對政府徵收土地的計畫不滿。一位住在高源村的村民代表反映,有雲盤村村民準備在3月24號政府法定的強拆日當天以死抗爭。
村民代表曾先生告訴本臺記者,湖南省湘潭市政府在2009年5月開始計畫徵收湘潭市河東雙擁北路、河東大道和板五路三條道路合圍區域的土地。曾先生說,國家的「土地管理法」、「憲法」和「物權法」都明確規定,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土地實行徵收,而湘潭市政府這次征地是為了打造一個商業居住新城,和公共利益毫無關係。曾先生表示,這次征地面積多達130公頃,湘潭市政府在沒有國務院批文的情況下就開始征地,完全是非法的。
「《土地管理法》第45條規定,徵收的土地面積在70公頃以上就必須由國務院批。但是咱們湘潭市政府沒有國務院的批文,它就實施用地,實施徵收。這肯定是違法。」
曾先生說,更讓村民感到不合理的是湘潭市政府打算按2005年制訂的政策對拆遷戶進行補償,加上青苗和其他各項,村民只得到約為每平方米1200元人民幣的土地補償款。
「從 2008年起,中共中央十七屆三中全會開完之後決定,還有國土資源部2008年46號文件都明確規定,農民的集體土地必須是同地、同價與國有土地享受同等權益的。咱們湘潭市同地段裡頭,國有土地的價格已經是接近五、六千了,那麼為什麼咱們還用2005年的27號文件,用一千多塊錢的價格來補償咱們,這個顯然是不合理、不合法。」
曾先生表示,市政府在徵收公告下發不久,召開過一次所謂的聽證會,由政府指派了幾位代表在會上發言。曾先生說,這完全是在走形式,在沒有對失地農民進行妥善安置的情況下,政府下屬的拆遷公司就迫不及待地展開了拆遷工作。
「說話的那些人都是什麼人吶,開會之前由政府部門指派的,就像村裡邊的村領導,居委會的某位領導都是由他們指定的。他們都是站在政府的立場說話,不為老百姓說話。」
本臺記者致電湘潭市政府值班室,電話一直無人接聽。記者又致電湘潭市國土局的石濤副局長。
「對不起有村民向我反映湘潭市在沒有國務院批文的情況下就開始征地完全是非法的。我不知道您對他們的說法是怎麼看得呢?」
石濤副局長:「這個時候我在開會啊。」
曾先生告訴記者,他現在能真切地體會到重慶拆遷戶唐福珍和南京拆遷戶翁彪自焚前的無奈和對政府的失望。曾先生說,3月24號是湘潭市政府法定的強拆日,村民們準備以死抗爭。
「他們有一些村民打電話跟我說已經有幾百個村民聯合起來,然後在那一天,他們準備一些自發的,自造的一些土武器嘛,用來保衛自己的家園,他們什麼方法都在想,都在用。」
北京政法大學法學博士滕彪律師告訴本臺記者,目前中國大陸因拆遷而引發的惡性事故屢見不鮮,國家制定的拆遷條例雖然漏洞很多,但即便是這樣一個對土地或者房屋所有者來說已經很不公平的法規,很多地方政府和開發商也不願意遵守。
「對於被拆遷戶來說,他們肯定是因為補償不夠,所以他們不願意拆遷。但實際這些拆遷的案件很多它都沒有合法的手續,然後他就會動用一些黑社會的力量來強迫居民搬遷。」
北京世界與中國研究所所長李凡對湘潭市政府的做法表示無奈,他說,中國總理溫家寶在剛剛閉幕的全國人大、政協兩會期間很清楚地表示,要讓中國的老百姓有尊嚴地活著,但是,現在各地政府為了自己的利益不顧百姓尊嚴的現象卻是愈演愈烈。
「 ‘要創造條件讓老百姓批評政府’。所以我覺得這話裡講得已經很清楚了。你這個地方幹部亂來呀已經是天怒人怨。這種事兒太多了。這地方官兒是越來越不像話。它現在這個制度它不是選舉產生的。這官兒都是上級任命的。所以它只對上級服務。他對老百姓沒有責任。誰為老百姓想啊?所以說中國這事兒呢到了這一步了,現在中央得認真考慮一下。你到底是民主好?還是民主不好?」
曾先生還告訴本臺記者,從今年新年開始,就有很多不明身份的人到他家,或上門威脅、或電話警告,要他不要再出頭替村民維權,否則會有生命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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