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在中國 左難右難
中共工信部長李毅在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新聞中心回答記者提問,在談到最近人們關心的谷歌問題時,說:「……它是世界著名的搜索公司,谷歌素質是高的。短短的三年,佔據了中國搜索市場的30%多……」,「但是要守法。」
並警告說:「但是如果做出不遵守中國法律、法令,甚至做出違背中國法律、法令的事情,就是不友好,不負責的,也是不應該的,這和國際大公司的身份也是不相稱的。」並說:「……(谷歌)不退出對中國網際網路的發展會有利,如果退出的話,我們會按照法律法令來辦……也不會受到什麼大的影響。」
短短的回答,反覆強調是「守法」,是「遵守中國的法律、法令」,但谷歌弄懂了中國的法律嗎?
在民主世界裡,空氣是自由的,水是自由的,網際網路是自由的。而中共對國際網際網路的管制非常嚴格,網民該看到什麼,不該看到什麼,在中國都得中共說了算。作為搜索工具,雖說谷歌功能是最強大的,也有人稱谷歌為古狗,狗鼻子是異常靈敏的。但也要知道該搜索什麼,不該搜索什麼,不該搜索的,不讓人們看到的,要堅決「依法」過濾,否則就是違背中國的法律、法令,並要負法律責任。
在中國,有的人房屋被強拆,土地被強征或其它利益被剝奪,損失慘重,你可以在大街或村頭大罵中共不是東西,但不能維權上訪,更不能將此事形諸於文,在網上發表。如果這樣的維權網文被谷歌搜出,有損中共形象,那就是違法。
在中國,有的人有自己獨立的思想和主張,也可稱其為「異議人士」,平時你在私下可以口無遮攔,但如果把你的思想和主張寫成文字甚至著書立說,發表在網上,那就是煽動顛覆政權,被谷歌搜出,讓廣大網友看到,那也是違法。
在中國,最敏感的是法輪功學員了,這群善良的信眾是中共內定的最大敵人。中共可以任意抓捕,重金罰沒,瘋狂毆打,萬伏電擊,毒針致瘋,活摘器官,有人把這些殘酷迫害案例發表在國際網際網路上,如果谷歌搜出,就是最嚴重違法。在中國,就是有人同情法輪功,也會被視如法輪功受到嚴懲。
在中國,中共的大員(如江澤民)可以找情人,包二奶,在坊間你可以把它作為笑料談資,有人把這些內容發布在網際網路上,那就是惡意損壞黨和國家領導人的名譽或是惡毒攻黨和國家領導人。如果被谷歌搜出,就是不友好,不負責,也是違法的,與谷歌「大公司的身份是不相稱的」。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中共的領導人也知道這樣說。但實際操作中,中國的法律、法令高於憲法,而中共的統治,大員的權力、利益和名聲又高於中國的法律、法令。簡單點說就是政權大於法律,法律大於憲法,和民主社會正好背道而馳的。弄清這些,谷歌才弄懂了在中國運作的根本法則。
弄懂了「中國法律」,谷歌在中國的發展是否就一日千里了,否!那谷歌真的要叫「古狗」了。那時谷歌已不是一隻嗅覺靈敏、搜索功能強大的狗,而是一只能力減退,拜到在中共腳下助紂為虐的狗。討好中共,卻丟失了普世價值和行業尊嚴,網民們也會不滿和炮轟的,弄不好會拋棄谷歌。這也是谷歌極不情願的。
看來,有中共在,谷歌想在中國生存和發展,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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