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隊長有4部座駕?
靈璧縣交警大隊:隊長平時只用兩輛;當事大隊長:用車「不算超標」
連日來,一則反映靈璧縣交警大隊大隊長征德平「擁有4部座駕」的網帖在各大網站流傳。記者日前就此前往靈璧進行調查。征德平本人證實,網上所反映的4部車雖都掛著靈璧縣交警大隊的牌照,但他只使用過其中兩輛,並且「車輛沒超標」。
交警大隊長有四部車
這個最近在各大網站流傳的網帖稱,靈璧縣公安局副局長、交警大隊大隊長征德平「作為一個二級機構的領導,竟擁有4輛座駕」,顯然已經超標。網友 「cike1314521」在帖中詳細列舉了4輛豪華座駕的車牌號和價格:「車牌號為皖OL9093的別克‘林蔭大道’排量為3.0,價值42.9萬元;車牌號為皖OL9053的別克GL8,排量為3.0,價值38.8萬元;車牌號為皖OL9122的別克君越2.4L精英版(爵士黑),價值27.28萬元;車牌號為皖OL9157的桑塔納時代超人,價值15.8萬元。」
帖子發出後,在網上立即引起了熱議。很多網友認為,作為國家級貧困縣,靈璧縣交警大隊大隊長擁有這麼多車,而且都「已經超標」,顯然不正常, 「有關部門應該介入查一查。」
平時只用其中兩輛車
3月11日上午,記者來到靈璧縣交警大隊,但院內和停車場內並沒有網帖提到的四部車。
靈璧縣交警大隊教導員王鐵軍告訴記者,「四部車都在外面使用,並不在交警大隊院內。」他說,網上反映的情況並不完全屬實,「這四輛車確實都掛著我們交警大隊的牌照,但並不都是我們大隊的車。皖OL9093別克‘林蔭大道’是給縣委使用的開道警車;皖OL9053別克GL8是輛商務車,平時用於會議和視察,我們隊長平時只用剩下的兩輛。」
王鐵軍解釋稱,皖OL9122的別克君越轎車是宿州市交警支隊獎勵給征德平的專用車;皖OL9157的桑塔納是從縣人大追回來的舊車,「以前人大一直用這個牌照,今年我們就把它要了回來,因為別克君越耗油量太大,征局長為了省油,平時大都使用桑塔納。」
大隊長稱「不超標」
昨日上午,記者聯繫到了征德平本人,但他顯得比較激動。他說,最近交警大隊內部正在對一些交通協管員進行規範整頓,其中一些人因為面臨清退,為了發泄不滿才到網上發帖攻擊他。
「我以前坐的是吉普、現代,支隊領導下來視察時看到我的車太差,後來因工作突出才獎勵給我一部別克工作用車。」征德平說,「只有去合肥和市裡開會時我才開,不開會,暗訪的時候,我只開桑塔納。」
當記者詢問四輛車是否超標時?他表示,別克「林蔭大道」是縣財政撥款買的,買時只有30多萬,上的是警用牌照;別克GL8是經公安局集體研究決定買的;上級獎勵的車是工作用車,只要不超過25萬,都不算超標。
靈璧縣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張吉標昨日接受電話採訪時表示,中央規定:縣處級以下領導公務車標準均在排量2.0,價格25萬元以下。「交警大隊購置的車輛屬於政法部門用車,不需要我們紀委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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