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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會最雷人提案:增設擾亂信訪秩序罪

 2010-03-14 01:19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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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代表、廣西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民建廣西副主委劉慶寧提交「希望修改《刑法》增設『擾亂信訪秩序罪』」議案,他認為到領導辦公室和生活地點喊口號、靜坐等信訪問題很嚴重,已經「嚴重影響領導正常生活秩序和正常工作秩序」,建議判刑,網民反響沸騰。 該代表細緻的列出了 20種應受到刑罰的信訪行為,其中包括,到禁止信訪地方走訪的多次或有嚴重後果的(以下各項均有「多次或有嚴重後果的」定語,從略);未經批准在國家機關辦公場所及其周邊地區、廣場等重要場所或重大活動期間的主要場所,非法聚集、滯留、圍堵出入口、遊行、示威或者其他擾亂公共秩序的;信訪時採取呼喊口號、打橫幅、穿狀衣、出示狀紙、散發上訪材料、靜坐等方式擾亂公共秩序的;滯留、佔據信訪接待場所;以信訪為名,阻撓干擾企事業單位生產、工作、教學、科研等正常活動的;信訪時採取自傷、自殘、自殺、跳樓,擺放屍體、骨灰盒等容易造成公眾心理恐慌的手段相要挾的;信訪時無理取鬧、擾亂工作秩序,拒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或者強行衝闖公安機關設置的警戒帶、警戒區的;不依法在指定地點上訪的;信訪聽證終結上訪,又違反信訪法規秩序的……處以3年以下、3年到7年或者7年到15年有期徒刑。而他在提案中所陳述的理由是,信訪已經「嚴重影響領導正常生活秩序和正常工作秩序」。 網友驚嘆,這是「兩會」迄今最雷人的提案了,提案把訪民的「罪狀」寫的這麼細緻,一定是「苦心鑽研」過的。 自由亞洲電臺3月12日報導,劉慶寧連任三屆人大代表,專注於法律問題,據報導截止去年,他已經有28件立法議案被列入全國人大的立法或法律修改議程。有網友不無擔憂地表示,劉慶寧這個所謂的人大代表就是一典型的官僚代表,自私、麻木、冷漠而殘暴,讓這種小人得志是中國法律界的悲哀。 有網民諷刺說,「信訪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政治權利。」這是變相邀請訪民到他家或者到他單位去上訪吧,很有犧牲精神。2009年4月,北京大學司法鑑定室主任孫東東對媒體表示:「對那些老上訪專業戶,我負責任地說,不說100%,至少99%以上精神有問題,都是偏執型精神障礙」,此言論導致大批訪民到孫東東家附近圍觀,之後孫東東為自己不負責任的言論道歉。 對於劉慶寧的議案,北京維權人士王荔蕻表示,「這種人太無恥了,這些訪民上訪都是不得不訪,已經非常非常苦難了,然後還要用這些亂七八糟的東西來打擊他們,這是什麼代表,大家都應當來圍觀他。」 法律學者範亞峰博士告訴本臺記者,「這個提案的荒謬和愚蠢超出了我們的想像,另外一點也看出來現在的所謂維穩體制已經運轉到很荒謬的地步,官權擴大,民權過弱,所謂的人大代表赤裸裸地反映了誰的利益。」 劉慶寧的議案遭到眾多網友反彈後,中國多個門戶網站,包括騰訊、網易和《南方都市》報,星期四開始紛紛刪除了有關劉慶寧議案的相關新聞。 網友跟帖: 版主他什麼都沒穿:比北大教授孫東東更進了一步,越陷越深。雷材啊。索性搞搞大,弄個不尊重上級罪算了,凡事看自己不順眼的,統統抓去坐牢。 牛氓:應該增加「假民主罪」,凡是用憲法和法律來糊弄人民的,直接投入監獄。 海滴:兩會應該制定法律,不准香港澳門廉政公署認真處理公民投訴官員事——這不是在給大陸找難看嗎。 人大代表是人渣@tengbiao: 建議設立非法自殘罪、非法自殺罪,上訪者自殘、自殺也應依法追究! Horse:劉慶寧這樣的委員簡直喪心病狂,我無窮怨念願他下地獄刀山火海億年倒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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