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貪局長"數百萬藏臥室 妻子蒙在鼓裡十幾年(圖)

貪局長數百萬藏臥室妻子蒙在鼓裡十幾年

馬鞍山國土局原局長王海風受賄被判死緩 維持簡樸形象令親人都不知其「身家」幾何

昨天下午,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馬鞍山市國土資源局原局長王海風受賄案公開宣判,最終認定受賄金額高達1700萬的王海風一審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面對死緩的判決,王當庭表示不會上訴。記者注意到,在庭審階段控辯展開激烈爭論的王海風「借」當地礦老闆魯某200萬元以及低價購入高價售出的房款差價最終都被認定為受賄行為。

「土裡刨金」,11年受賄1700萬元

蚌埠中院審理認定,王海風於1997年至2008年11年間利用擔任馬鞍山市花山區區長、國土資源局局長等職務便利,在工程發包、土地買賣、征遷、辦證、礦山開採等過程中,接受他人請託,為請託單位或者個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價值人民幣共計1700萬元。

其中,在庭審期間,王海風辯稱收受魯某的200萬元是借款,王海風是用於探礦的,並沒有收益,所以沒有還,不是魯送他的。法院審理認為,此前,魯某為感謝王海風幫忙協調其礦山開採業務,多次向王海風行賄。王海風以借款為由收受該200萬元,沒有履行借貸手續,也無歸還之意。王海風及其辯護人認為該200萬元不構成受賄罪的意見不能成立,不予採信。

生活「簡樸」,親人都不知其「身家」

受賄高達1700萬,是安徽省近年來土地系統貪污第一大案,創下平均單月受賄19萬以及單筆受賄 330萬的記錄,但是王海風似乎非常善於偽裝自己,面對親人時,總是一毛不拔,裝作兩袖清風。他在國土局工作的7年多時間裏,也給以工作努力,生活儉樸的形象。

據瞭解,王海風曾靠倒賣香菸等掙了幾百萬元錢,但家裡人一概不知。他的想法是,我有錢,但不能對任何人講。王海風與現任妻子共同生活了十幾年,但卻從來沒有把自己從部隊帶回數百萬元現金的事告訴妻子,而是把錢鎖在自己臥室的鐵箱子裡。

2001年底,王海風要馬鞍山一房地產老闆任某幫他哥哥王某解決住房一套,任某將一套價值13.4萬元的商品房送給王海風,房子用王海風嫂子張某的名義辦理了產權證。後來,王海風居然收了哥嫂15萬元錢,這筆錢他自然沒有給任某,而是揣進了自己的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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