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官員犯罪六成緩刑 被批「特權主義」

最新一項有關官員犯罪案件的統計數據表明,中共當局對職務犯罪的緩刑適用比率超過60%,而重大礦難的瀆職官員被判處緩刑的更高達95%。輿論界和法律界人士稱這一現象是中共的特權主義在司法領域的表現。

大陸搜狐新聞網日前發表一篇題為《官員的緩刑是該緩緩了》的評論文章。文章說,2001年,法院對職務犯罪案件判處免予刑事處罰、適用緩刑的比率約為51% ,到2005年就遞增到66%,礦難等重大安全事故瀆職犯罪的被告人被判處緩刑的高達95%。

文章對此發表評論說,「緩刑」意味著可以有條件地不執行所判決的刑罰,被判處徒刑的人因此可以不在監獄服刑。正因為緩刑的這個特點,它成了許多強勢階層被告人的保護傘,作為職務犯罪主體的官員們更是成了緩刑適用對象中的「特權階層」。

在美國紐約市從事律師工作的葉寧先生認為,95%的緩刑率是一個很不正常的比例,已經說明中共司法腐敗的現象非常嚴重。如果對一部分人法外開恩,對另外一部分人實行嚴打,這個法律就是形同虛設,司法的尊嚴也會蕩然無存。

而中共官員職務犯罪的緩刑比率上升的現象早已引起國際社會的注意。美國一家民間機構「中國信息中心」的楊莉藜先生說,實際上,自上世紀的90年代開始,中共的職務犯罪緩刑適用比率一直處在上升趨勢。犯法的官員用錢賄賂司法機關,買通監外執行、緩刑、保外就醫等等一系列從輕處罰。

對於緩刑率升高的原因,楊莉藜先生認為,中國是一個權力為中心的社會。職務犯罪緩刑率的升高與涉案官員的金錢和地位有緊密關係。

近年來,法官和官員因為腐敗而被判刑、被雙規的案例比例居高不下。海南省臨高縣兩名官員犯貪污罪、行賄罪、受賄罪被判緩刑,之後當地民眾發現,兩人居然仍然保留公職,每月工資照領。

臨高縣的官方解釋說,這是對他們的「人性化處理」。這一說法引起網民的強烈反駁,有媒體直接指出,刑罰人道主義應該是針對所有人的人道,這分明是特權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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