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禮作樂看祭祖活動
周人祭祖的禮儀大致可分為」凶禮」和」吉禮」。所謂」凶禮」,指的就是」喪禮」,但周人的喪禮已較商人有所不同,人殉之風逐漸減少,取而代之的,是重視喪禮儀式和情感流露。而吉禮則是用在除喪後的祭祖活動,主要分」禘祫」與」時享」兩類,」禘祫」是集合遠近祖先的神主牌位,在太廟做合祭,」時享」又稱」饋食」,依春夏秋冬四時,按時祭祀,規模較小。在祭品方面也區分等級,如天子用太牢(牛、豬、羊),諸侯用少牢(豬、羊)等,如此詳細的規定,主要是在強化秩序觀念,並藉由祭祖儀式來維繫宗法制度,進而達到團結親族的目的。
周代的祭祖活是依照政治上的尊卑及血緣遠近來作設置原則。這種做法,除了明確劃分天子、諸侯、大夫、士之間的身份,也保證宗法制度在政治上的實行。從血緣上來說,周人以直系血親作為同宗內部世系劃分的依據,按《禮記‧王制》所說:」天子七廟,三昭三穆與太祖七廟而七,諸侯五廟,二昭二穆與太祖之廟五‧‧‧‧‧」。這種昭穆制度下的家族世次,成為宗法制度重要架構之一,在宗廟設置上,父昭、子穆讓宗廟內部的排行有了依據,使親族間的關係得到明確分野,對政治地位上的劃分亦起了輔佐的功能。
一般來說,周人宗廟祭祀的特色有下列幾項:一、祭祀前必須齋戒沐浴。二、」宗子」是整個祭祀活動的主持人。三、」立屍祭祖」。第一項特色主要是要求祭祀者,能夠以虔誠的心來面對祭祀。第二項特色則是突顯」宗子」在整個家族重要地位。第三項特色則比較特別,所謂」屍」就是祖靈的象徵,以」屍」代表祖先接受子孫的祭祀,但由於主祭者身份不同,故選」屍」也有一定規範。從另一個角度來看,」立屍祭祖」與祖靈附身的意義很像,也滿足了子孫祭祀時,冀求見到祖先降臨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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