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流鼻血了!」「一定又沒喝水!」太太急著說,「水喝太少,所以鼻子干干的,就容易裂開流血。」女兒聽得頭皮發麻,雖討厭白開水,還是勉強喝大半杯。第二天,還是流鼻血。「妳有沒有挖鼻孔?」「沒有挖!」剛說完,女兒又習慣性、不自覺地挖兩下。「妳不是在挖嗎?」「哦!就有點痒,就自然伸手過去了!」「妳這兩天先忍住,注意不要碰鼻腔!不然流血、結痂、鼻腔痒、再挖,鼻腔又被抓破,一用力就繃出血來!」「可是,媽媽說多喝水、休息,就不流了……」女兒有些委屈。多休息、喝水,聽來也合情合理……。
沒病沒害?延誤治療就麻煩
生活中總有太多「想當然耳」,或自圓其說的秘方,電視臺、報章雜誌上到處都是「仙丹靈藥」叫你吃這可醫那。秘方、另類療法,很多人以為沒病沒害就好,但是一來要證明沒病沒害的嚴謹的科學試驗並不容易;二來,雖沒病沒害,卻誘使病患脫離正規療法,延誤治療時機,就麻煩了。只是這種故事不斷上演,海內外皆然。
1991年,美國人朱利安(Julianne Charell)被診斷出罹患了子宮癌後,就到紐約著名的西奈山醫院切了子宮。不過,因癌細胞已擴散,醫師要她繼續接受化學治療。「化療?」朱利安一股寒意從背脊浮起。像許多癌患般的恐慌四處尋求「第二意見」。
朱利安找到尼古拉斯(Nicholas J. Gonzalez),因她聽過他的演講,聽說他對癌症很有辦法。尼古拉斯極力推薦朱利安使用特殊飲食與每天六次「咖啡灌腸」。咖啡灌腸據稱可透過排除宿便,減輕癌患痛苦。據說,這是一次世界大戰時,因麻醉藥不足,軍醫想到用咖啡緩解傷兵的痛苦,後來更認為,咖啡中的成分可以清潔腸道、「排毒」,而被發展出來治療癌症。唯其療效與安全性一直未獲正規醫療的認同,也無有力證據顯示,咖啡灌腸可治療癌症。
實驗療法正統醫學未接受
「其它與妳相同病症的患者使用這療法的成功率高達75%」尼古拉斯鼓起如簧之舌。看朱利安還有些猶豫,「妳進來時,我已經幫妳做了‘頭髮檢測’。」尼古拉斯再下猛藥,「結果顯示還殘留癌細胞,西奈山醫院沒查出來。」不用做化療,讓朱利安非常心動,當下就同意。只是這過程,尼古拉斯從頭至尾都沒未告訴朱利安,他不是癌症醫師,也沒讓她知道,這療法只是實驗性的。
半年多的治療,朱利安的癌症並未痊癒,反因此一延誤,癌細胞擴散至脊髓,且因而失明。朱利安一怒之下告了尼古拉斯,認為尼古拉斯有過失且未告訴她另類療法的風險。結果陪審團認定,尼古拉斯有51%的過失,應賠償朱利安400萬美元的損害賠償,外加15萬美元的懲罰性賠償金。
另類療法的訴訟常令人十分頭痛。因為到底有無施術者口中宣稱的療效;且會不會因另類療法致受術者延誤治療,造成更大危害。德國就將另類療法歸類為非學院治療,不是所有另類療法、秘方都能天馬行空到處招攬,需先有文獻上的依據,然後有醫師的說明;最重要的是,這種說明,要是病患可以瞭解、知悉,然後病人在自主選擇的同意才有效。這就是通稱的「告知同意」(informed consent);醫師有告,病人有知,再同意;缺一不可。很多醫院印行說明書讓病患自己看,都是屬於「告未必知」。
德國對另類療法的客觀標準,以是否有足夠文獻證明治療效果認定其可用性。德國本身有另類療法醫師的認證,臺灣沒有這類醫師,問題也較大,另類療法更是五花八門,各級法院或因法官自身體驗不同,更有不同的看法與判決。
(諮詢專家:臺灣執業律師胡宗典、臺南成大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教授侯英冷、臺北彗聖律師事務所律師黃清濱、紀育泓律師、臺北市雙蓮診所小兒科醫師呂嘉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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