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新報告指出,移民司法系統問題重重,移民案件數量已達危機程度,呼籲全面改革移民法和相關機構的政策。
這份報告由Arnold & Porter律師事務所為美國律師協會(ABA)移民委員會準備,發現需要改革的六大領域:國內安全部、移民法庭、移民上訴委員會、巡迴法庭司法審查、法律代表和整頓系統。
ABA移民委員會主席凱倫.葛利斯(Karen Grisez)說,移民法庭的案件「已達危機程度」。全美有1200萬非法移民,但只有57個移民法庭和231名移民法官負責被拘移民的遣返聽證、庇護申請、決定保釋和其他事務。
一名律師表示,她專攻移民法17年,看到移民法庭的案件已經加倍,甚至三倍,「法官也只能盡力而為,有時法庭內多達30人,不得不快馬加鞭把案件趕完」。
以馬里蘭州為例,該州只有一個設在巴爾的摩的移民法庭和五名法官,卻要面對25萬非法移民。報告指出,平均每名法官每年須經手審完1200多宗案件。
葛利斯說,案件增加不只是因為移民增加,也是因為國內安全部和移民與海關執法局(ICE)的政策和程序。報告建議國內安全部的律師和官員經過考慮才選擇要檢控那些案件,應先審急件,盯住有資格獲特赦的人是浪費時間和資源。
不過國內安全部表示,該部執法根據個人的犯罪活動,「我們把焦點放在精明、有效的移民執法,注重對社區構成較大安全威脅的危險外國罪犯」。
ICE在2009會計年遣返了13萬6000名外國罪犯。
該報告也批評國內安全部因輕罪就遣返合法永久居民、對有資格成為永久居民的人展開遣返程序,並把非法移民關在離家很遠的地點,有時甚至無法委託可代表他們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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