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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保華:海星逝世,往事湧上心頭

 2010-02-01 21:27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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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海星因為參與「黃雀行動」,營救六四領袖時被捕,判刑5年。圖為2009年6月4日於香港舉行的六四追思會。Getty Images

元月14日,網上看到羅海星病逝的消息,吃了一驚,他怎麼比我早走了?因為有一段時間,我們有接觸,也有共同的命運,因此在深表哀悼時,也必須為他寫些什麼,以志紀念。

參與黃雀行動 羅海星被捕

最近「80後」成為香港極為熱門的話題,香港年輕人雖因為支聯會的「不想回憶,未敢忘記」而傳承六四歷史。但是作為六四一個插曲的羅海星事件,年輕人知道的恐怕已經不多了。因為這個敏感問題,連當事人都不想多提了,尤其在現在環境之下。而我現在作為中國的「化外之民」,不妨寫一下。

海星是因為參與六四後香港的「黃雀行動」(編註:六四發生,營救六四領袖行動的代稱),營救王軍濤與陳子明時被捕,判刑5年。後來中國為打破外交孤立,邀請英國首相馬卓安訪問中國時,作為「禮物」,提前3年假釋。當時為營救王軍濤被捕的,還有劉丹紅。劉到美國後,著有《情義無價》,講述她所知道的情況。這是後話。

海星的父親羅孚(羅承勛)是中共在香港的地下黨員,公開職務是《大公報》副總編輯與《新晚報》總編輯(兩報一家,都是中共黨報)。羅孚是中共在香港的統戰老手,因為統戰的需要,身段很軟,與各界「資產階級」人士多有交往,甚至美國駐港機構。但也因此惹禍上身,1982年被北京騙回廣州政協開會時,以「美國間諜」為名將他逮捕。類似故事在文革期間太多了,所以現在搞統戰必須「寧左勿右」,才可以保住自己。

黨內傾軋 羅孚被冤

羅孚被捕後,我曾經在《星島晚報》寫了一篇文章,感嘆為他仗義執言的反而是香港的右派文人,左派文人則噤聲。而根據報社內朋友傳出來的消息,當時揭發羅孚最積極的,是羅孚一手培養的接班人,現在出任香港特區政府民政事務局局長的曾德成(與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是兄弟土共),使他們非常寒心。當時主持羅孚案的是負責華僑與港澳事務的廖承志(國民黨左派元老廖仲愷、何香凝之子)。後來大概發現是一場冤假錯案,然而當時處在中國要收回香港的敏感時刻,對港人信心會有很大衝擊,所以判他10年徒刑,卻在判刑一年後對他「假釋」出獄,但又不讓他回香港而待在北京,避免與香港人接觸。

我與羅海星第一次見面,是在1988年9月21日。那時我陪同1976年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傅利曼(Milton Friedman,中國譯弗裡德曼,香港譯佛利民)與張五常教授訪問中國,住在釣魚臺國賓館;那天下午,中共總書記趙紫陽剛接見完我們。晚飯後回到賓館,張教授接到電話,對我說,我們(不包括傅利曼夫婦)現在去見方勵之。當時方勵之已經是中共監管對象,釣魚臺賓館電話肯定被監聽,我有顧慮,然而老闆(編註:指張五常,當時林保華先生在他研究室任職)興致很高,我只好答應陪他同去。

來賓館接我們去的,就是羅海星。當時他是香港貿易發展局駐北京首席代表,不過見面時,他並沒有自我介紹,我是後來才知道的。他開了一部休旅車接我們去。到方勵之住處,是夜裡9點半後,電梯已經停開,我們徒步上樓,記得方勵之住在11樓。到那裡之後,才發現羅孚也在場。

寧可錯殺 中共絕不認錯

當時蘇聯著名的異議人士是核物理學家薩哈洛夫,1987年1月,我在《信報》「人在香港」專欄,把香港思想比較開明的左派人士稱為「香港的‘薩哈羅孚’」,文中也提到當時剛被鄧小平痛罵的方勵之、劉賓雁、王若望。羅海星的單位,在北京可以看到《信報》,所以他把這篇文章傳給他們看了。我一到,他們就知道「薩哈羅孚」的作者來了。

第2年六四屠殺,北京市長陳希同的報告中,這次趙紫陽接見傅利曼,成為分裂黨中央的罪行之一。不久羅海星被捕。這段經歷我就一直讓它塵封,避免被無限上綱成為「反革命集團」而「一網打盡」。海星獲釋後,我曾問他,審訊時,有沒有問他這段經歷,他說沒有。看來這與「現行」比較,還是小case也。

回到香港後,海星的生活一直處於不安定狀態,因為被捕的記錄,他無法從事他熟悉的中港貿易;而最糟糕的,是幾乎沒有一個機構敢聘用他,因為擔心得罪中共。1997前,《明報》一度聘用他,聽到這個消息,我很高興。但是可能受到香港新華社(中共在香港的權力中心)的壓力,在他上班後,《明報》居然一直沒有安排他的具體工作,他也明白這是什麼意思,因此他不想讓《明報》為難,而自動辭職。他也曾在報刊寫評論文章,但是後來一位報刊編輯私下告訴他,新華社負責人打電話給報社,於是報社停用他的稿子。共產黨聲稱對「階級敵人」也是「給出路」政策,然而對這位紅色家庭出身的羅海星,則是對他「宜將剩勇追窮寇」似地趕盡殺絕。

報復紅色家庭 黨不手軟

隨著「97大限」的臨近,1996年1月2日的香港《蘋果日報》頭版刊出兩則新聞,一則是「‘六四’曾入獄已沒參與政治羅海星不獲發回鄉證」,一則是「專欄作家文章觸怒‘某些人’凌鋒兩被沒收回鄉證」。凌鋒者,鄙人。97前夕,美國接受羅孚、羅海星父子移民美國。他比我早幾個月離開香港;我到97年初才決定移民加拿大,因為來不及辦手續,於是在共軍進駐香港前兩天的6月28日才離開香港,先到美國紐約。然而在紐約很快以傑出人才身份獲批定居美國,遂放棄加拿大的申請。在美國,到過羅孚在舊金山的住家,見過海星。但是因為在美國謀生不易,也太寂寞,而香港要「一國兩制」垂範臺灣,還沒有抓異議人士,所以後來他們都回到香港。

前幾年回到香港,曾經在自由亞洲電臺的香港分部見到海星,因為也只有美國老闆才敢用他。哪裡想到,這是我們最後一次的見面了。我不得不說出他的遭遇,大家可以從中認識共產黨是什麼東西!


(林保華部落格http://blog.pixnet.net/LingFengCom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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