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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塔斯:制止中共搶劫法輪功學員的器官

 2010-01-22 02:56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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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元月十六日,國際人權協會(IGFM)瑞士分部將2009年度的人權獎頒給了加拿大著名人權律師大衛- 麥塔斯(David Matas)和加拿大前亞太司司長大衛- 喬高,獎勵他們為調查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行做出的貢獻。麥塔斯在頒獎會上的演講令不少在場聽眾感動落淚,下面是他的原稿:

一個僕人跑到約伯這裡,告訴他所有的牛和驢被掠走,僕人全被殺死;又一個僕人跑來告訴他,天火燒死了羊群和全部僕人;第三個僕人跑來說,所有的駱駝被掠走,僕人全被殺死。第四個僕人跑進來說,約伯所有的兒女都被房子壓死。每個報信的僕人都說,"只有我一個人僥倖逃脫。"在赫爾曼- 梅爾維爾的小說《白鯨》的結尾,以實瑪利對船長亞哈和"裴廓德號"的悲慘遭遇也是如此話語。

我的四個祖父母都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前來到了加拿大,所以嚴格地說,我不是大屠殺的倖存者。但是從真實感情上講,每個猶太人都經歷了納粹對猶太人的大屠殺。這場劫難中有600萬猶太人被殺害。所有的猶太人都是屠殺對象。只是命運讓盟軍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取勝,而不是軸心國。如果軸心國獲勝,沒有一個猶太人,包括我在內,會活到今天。

對毫無意義的屠殺數百萬無辜者的劫難做個總結,就是我們必須汲取大屠殺的教訓。口說"永不發生"很容易,但是做到這一點卻並不容易。現實情況是,自從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種族滅絕發生了一次又一次,不是對猶太人,而是對柬埔寨人、胡圖人、圖西人、波斯尼亞人、索馬里人,直到現在的法輪功修煉者。

我試圖從大屠殺中總結的教訓之一是,永遠不要對嚴重侵犯人權的行為保持沉默,無論它發生在哪裡。如果一發生對人權的粗暴侵犯,世界各地的人們就提出抗議,大屠殺就不會發生。

我從事人權方面的工作,正是為了吸取這一教訓。在人權戰鬥中,我面對著人權戰場上潛伏的敵人,人類自己製造的災難騎兵,駛向末路的騎兵。

有一個常見的感覺,就是侵犯人權的行為規模如此之大,發生地如此遙遠,似乎我們無能為力。我認為,雖然加拿大距離大規模侵犯人權的發生地遙遠,但是每個人依然可以對敦促尊重人權產生積極影響。它是全世界最可能促使尊重人權的聲音。

目前有一種趨勢,就是求助政府或聯合國來敦促尊重人權。但是,人權屬於個人。如果個人不敦促尊重人權,這些權利必然衰落。

有人請我和喬高去調查法輪功學員遭到活摘器官虐殺的指控,我沒有片刻猶豫就應允了。我不知道指控是否屬實。但我知道,中國政府有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政策和行為。我也知道,從非政府人權組織的經驗來看,在調查這項指控時將困難重重。

對於這種罪行,不可能有任何目擊者證據。如果發生了這種罪行,在摘取器官時在場的人,不是犯罪人就是受害人,不會有第三者。指控的罪行是謀殺和火化,沒有遺留的屍體可供檢驗。也沒有能夠逃生的受害人,披露所發生的事情。如果罪行發生了,犯罪人不可能供認他們犯下的反人類罪。

犯罪現場不會留下任何痕跡。一旦摘完器官,犯罪發生的手術室就會被恢復成正常無作業手術室一樣。

中國政府壓制人權記者和人權維護者,在中國沒有言論自由。記者如果報導中國發生侵犯人權,經常會被監禁,並不時以泄露國家機密的罪名被起訴。

國際紅十字委員會不被允許訪問中國的囚犯。關心囚犯人權問題的任何組織也不被允許。

這些取證方面的障礙,使我明白,我與之共事的非政府組織對調查指控不可能有作為。指控需要調查,但沒有既定的非政府組織能夠進行調查。因此,我同意與喬高介入,填補這一空缺。

我們是如何認真對待指控所需要的證據,您在閱讀了我們的工作報告後就會知道。我們的結論是,大規模掠奪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行不僅發生了,而且直到現在還在持續。

在2006年7月我們得出結論,中國政府和全國許多地方機構,自1999年以來大量致死法輪功良心犯,具體人數不詳。他們的重要器官,包括腎臟、肝臟、眼角膜和心臟,被盜取並高價出售,有時賣給外國人,外國人在自己的國家等待自願捐獻的器官通常要等待很久。

我們的結論不是出自單一事件的證據,而是綜合了我們考慮到的所有證據。我們檢查的每個證據都是可核查的,在大多數情況下是無可爭辯的。綜合後,它們清晰地描繪出使我們信服的全景。

我們是人權活動家,一旦我們得出結論,無辜者被搶劫器官後殺害,我們就不能坐視不管。我們的調查、為調查進行的旅行,使我們又發現了新的證據。在2007年7月我們完成了第二個版本的報告;在2009年11月,我們完成第三個版本--《血腥的器官活摘》一書。

自從2006年5月我們宣布調查結果,在中國和國外發生了許多變化。在中國對器官移植發生了如下這些變化:

- 中國政府下令禁止販賣人體器官。在2006年7月1日,一項禁止買賣器官的法律開始生效。

- 從事器官移植的民間醫院,現在必須在衛生部註冊。未經註冊的民間醫院不能從事移植手術。

- 中國病人比外國病人優先獲得器官移植。中國政府衛生部於2007年6月26日如此宣布。

- 中國政府一直致力於制定一項法律,使摘取腦死亡病人的器官合法化。2006年7月1日起生效的有關器官移植的法律包括了這方面的規定。

- 廣告器官移植和移植等待時間短的中國網站已經消失。我們對網站存了檔,但網站已經被刪除。

- 2009年8月中國政府宣布在10個城市進行器官捐贈制度的試點項目。

- 當我們開始調查時,中國政府的官方表態是,所有器官來自捐贈者,但當時並沒有器官捐贈制度。今天,中國政府承認器官的主要供源是囚犯。

- 並且,中國政府現在承認,囚犯作為器官供源是不適當的。中國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在2009年8月宣布器官捐贈試點項目時說,死刑犯"當然不是器官移植的合適來源"。

自從我們開始調查工作,在中國以外也有重大發展。

- 以色列通過一項法律,禁止器官的出售和代理。

- 以色列停止向醫療保險系統提供本國國民在中國進行器官移植的資金。

- 臺灣禁止代理器官移植的中國醫生訪問臺灣。

- 在澳大利亞昆士蘭州的主要器官移植醫院,已禁止培訓中國醫師。

- 比利時參議員帕特里克- 萬克倫凱斯文和加拿大議會議員鮑里斯- 瑞茲紐科斯基都向本國議會提出禁止器官移植旅遊的域外立法。立法建議如獲通過,將懲罰知道器官來自非自願供體但仍接受移植手術的病人。

- 世界醫學協會與中華醫學會簽訂了一項協議,認為在押囚犯和其他被監禁的個人的器官不得用於除其直系親屬之外的移植。

- 器官移植學會反對進行移植囚犯器官和公布涉及囚犯器官組織受體的研究數據或樣本。

這些變化並不足以解決我們報告揭示的問題。相反,對於法輪功學員,事情變得更糟而不是轉好。自從我們開始調查,被判處死刑和執行死刑的囚犯人數已經急劇下降,移植手術的數量,初期減少一點點,然後又恢復成原來的水平。因為在中國器官移植供源除法輪功學員外就是死刑囚犯,死刑囚犯器官供源大量減少就意味著法輪功學員供源增加。

雖然我們開始調查後,(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侵犯行為日益突出,但是中國內外的政策和慣例的大幅改動,鼓勵著我們。積極改變的意願是存在的。我們必須繼續敦促改變,直到濫用結束。

人權協會授予我們的獎項也在幫助我們。多年來,因為我的人權工作我獲得了多個獎項,我欣賞所有的獎項。但是,今天這個獎項是特殊的,因為研討會在過去一天半的時間中對我們工作的認識,以及國際人權協會的承諾,它將同我們一道,打擊這種濫用。

目前似乎大多數人都喜歡走捷徑。仔細閱讀我們的報告、檢查資料來源、得出自己的結論的人是寥寥可數。但他們確實存在,艾利森是明尼蘇達州學者,特瑞熱是英國移植外科醫生,王霍華德是耶魯大學學生,他們都認真對待,我對他們的態度表示讚揚。

但對於媒體、議員、官僚,他們雖然認同我們的工作質量但並不重視它。喬高和我孤軍作戰的事實本身,對許多人來說,成為懷疑我們工作的理由。像國際人權協會這樣受到尊敬的非政府組織的加入增加了我們工作的可信度,減輕了我們的負擔,加強了我們的宣傳活動和調查能力,總部位於比利時的人權無疆界組織也曾經與我們一起努力。

所以,我感謝你們授予我們這個獎項。我期待著在今後與你們一起努力,結束掠奪法輪功學員器官的虐殺。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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