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茅台原總經理被判死緩

中國貴州省遵義市一家法院週五(15)以受賄罪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審判處貴州茅台酒股份公司原總經理喬洪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裁決說,被告人喬洪在2000年至2007年3月間,利用職務之便,分別收受22人的賄賂,折合人民幣1323萬元,被告人另有820萬餘萬元的巨額財產不能說明來源合法。

裁決還說,被告人還夥同其弟喬建華共同受賄218萬元。同案被告人喬建華亦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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