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賓一國稅局長強姦幼女案終審宣判10年

宜賓市翠屏區人民法院開庭,對備受關注的四川宜賓縣國稅局白花分局原局長盧玉敏強姦幼女案宣判,盧玉敏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昨日,記者從宜賓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一審宣判後,盧玉敏提出上訴,宜賓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終審,維持原判。

宜賓市翠屏區法院查明,2008年10月,盧玉敏讓個體戶牟瓊(女)為他找處女"破處",牟瓊讓其侄女牟思亭(犯罪時不滿18週歲)幫忙。

牟思亭通過其他未成年人找到被害人何某(案發時不滿14週歲),並於當年12月20日將何某帶至牟瓊處,盧玉敏支付6000元給牟瓊。牟思亭等人將何某送至某旅社一房間內,並在外等候。盧玉敏進入房間,在何某不情願的情況下將其姦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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