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消息不脛而走:"江澤民成了國際通緝犯"

這事發生在上海的一個辦公樓裡。09年12月的一個星期一,剛度過了一個週末,大家紛紛回到公司上班。閒聊時,一個工程師繪聲繪色的和大家講起了他在公司收到的傳真上看到的一則消息:"你們知道嗎?西班牙的國際法庭已經起訴了江澤民、羅干、薄熙來、賈慶林、吳官正等幾個人了,說他們犯了很重的罪了,是因為迫害法輪功,看來國外煉法輪功的人也很多啊。"原來公司收到了海外發來的傳真,被他無意中看到了。辦公室裡十幾個人都認真的聽著,許多人都在靜靜的思考。這個消息正在大陸通過各種渠道迅速傳播著。

在二零零九年歲末,海外法庭發生了兩起震驚世界的正義之舉:

(1)二零零九年十一月,西班牙國家法庭在歷經兩年詳細的搜證調查後,做出了一項史無前例的裁定,決定以"群體滅絕罪"及"酷刑罪",起訴江澤民、羅干、薄熙來、賈慶林、吳官正五名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元凶。法院通知書表示,若被告的罪名成立,將面臨至少二十年徒刑,並附帶經濟上的懲罰。

(2)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七日,經過四年調查,阿根廷聯邦法院第九庭法官拉馬德里作出裁決:就中共前黨魁江澤民、"六一零"辦公室頭目羅干因迫害法輪功而犯下的反人類罪行,下令阿根廷聯邦警察局國際刑警部逮捕該二名中共高級官員。
一些中國老百姓對此可能會有疑問,為什麼法庭能對其他國家的罪犯直接進行起訴、審判呢?其實這是根據國際法的"普遍管轄原則"(Universal Jurisdiction)裁決的,即使原告和被告都不是本國公民,該原則同樣適用。這在歷史上早已有先例:早在九十年代末,西班牙國家法院曾發出國際拘捕令,自英國引渡智利獨裁者皮諾切特接受違反人權罪行審判。2000年2月塞內加爾法庭也成功引用"普世司法管轄權原則",對查德(Chad)前流亡總統 Hissein Habre(海珊),1982至1990年間參與4萬件政治謀殺和20萬件的刑求案罪行提起訴訟。

按照《國際法》規定:"普遍管轄原則"對"群體滅絕罪"及"酷刑罪",無論被告是在何處犯罪,只要罪名成立,本法條允許各國法院予以審理。"群體滅絕罪"(Genocide),是指對一個種族,一個信仰群體,一個文化群體,或一個政治群體的一種蓄意地有系統的整體毀滅行為。

1999年7月,一群手無寸鐵的善良人,只為了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卻在江澤民的一手挑起下,遭受了殘酷的、滅絕人性的鎮壓,至今已經有至少 3341名法輪功修煉者被迫害致死,這個數字還在不斷增長。江澤民和中共邪黨互相利用,對善良的法輪功修煉者施行"從名譽上搞臭、從經濟上搞垮、從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等滅絕政策,導致十年來眾多法輪功學員遭酷刑、失蹤、甚至被活摘器官、或被用其它方式迫害致死。為了給鎮壓找藉口,江澤民和中共邪黨互相利用,不惜代價製造了震驚中外的"天安門自焚"偽案,至今仍有很多大陸民眾信以為真,從此在心裏埋下了仇視"真善忍"的火焰;然而,紙包不住火,真相很快被識破,並在海外眾多媒體上曝光;真相也同時通過網路、電話、電子郵件以及其他渠道在大陸老百姓中傳播。

在中國大陸,很多人都認為共產邪黨能夠一手遮天,它要想打倒誰,在很短時間內就打倒了,即使是當年的國家主席劉少奇,也可以在一夜之間就被打成"叛徒、內奸、工賊"。江澤民曾信心十足地發出狂言:要在三個月內消滅法輪功。但是這次他卻"打錯了算盤",從1999年7月至今,法輪功不僅沒有被"消滅",反而洪傳至世界114個國家,法輪功的主要著作也被譯成世界上三十多種語言。這場殘酷的鎮壓沒能消滅法輪功,反而把法輪大法推向了世界舞臺,同時把江澤民和參與迫害的首惡推向了世界的審判臺。中共邪黨也因此難逃滅亡的命運,"天滅中共"的消息在大陸民眾中越傳越廣,老百姓知道後都說這個邪黨壞事幹絕,連老天爺都要滅它。大陸同胞在明白真相之後,都不願意在中共倒臺時作其陪葬,紛紛聲明退出黨、團、隊,在大陸的人民幣上也經常能看到"三退保平安"的消息。目前已經有超過6600萬人在大紀元退黨網站上發表聲明,退出共產邪黨及其附屬組織。如果您對此還不瞭解,建議趕快看一下《九評共產黨》這本奇書。

"江澤民成了國際通緝犯",這個消息正在大陸不脛而走,不久人們就都會知道了。那些緊跟江氏參與迫害的人,如果不懸崖勒馬,結局也將是最可悲的。祝願大陸同胞在新年到來之際能明白真相,作出自己正確的判斷和正義的選擇,為自己開創一個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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