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何律令:要做官先練字
1907年,一名英籍葡萄牙人斯坦因在甘肅敦煌發掘出789枚漢簡,轟動了世界,並由此拉開了敦煌漢簡大規模出土的序幕,時至今日,已出土11批,總數超過25000枚。敦煌漢簡,不僅具有極高的學術價值,而且因其極高的藝術價值在書法界引起強烈震動,被稱為漢簡書法。據專家考證,漢簡時代大約400年,包括秦代到東漢末期,是漢字字體由篆書演變為隸書的時期,也是中國書法發生重大變化的時期。通過漢簡,人們把隸書的成熟期由過去公認的東漢晚期提前到了西漢中期,從中可以看出古隸向漢隸轉化的劇變和成熟過程。漢簡書法承上啟下,開啟了後世的楷、行、草書。晉代書聖王羲之的作品就具有漢簡遺風,近現代的瀋曾植、於右任等書法大家,也曾從漢簡書法中汲取營養。
可就是這樣令後世書法家無比敬仰,嘆為觀止的藝術珍品,卻並不是由專職或著名的書法家撰寫,其只是戍邊將士對戍邊活動及生活情況的檔案記錄:有中央、地方發布的號令,調動軍隊的警備通知,燃舉烽火信號的規定,追捕逃亡的通緝令,官吏任免的文書,上下級及同級間互通的公文;有官吏、戍卒及馬匹的花名冊,各種兵器與生活器具的登記簿,購物賬單,借貸契約;有出入關的記錄,傳遞信件的記錄及書信;還有人醫方、馬醫方、歷譜、陰陽佔術、相馬刀劍術、九九算書等。
我不能不感嘆,漢代是個全民習書法的時代。為什麼在那時普通人寫的字都能成為被後世敬仰的書法藝術呢?這和當時朝廷的制度有關。據《漢書·藝文志》載,「漢興,蕭何草律,亦著其法,曰:‘太史試學童,能諷書九千字以上,乃得為史。又以六體試之,課最者以為尚書御史、史書令史。吏民上書,字或不正,輒舉劾。’」這也難怪,老百姓字寫不好都要被治罪,就更不要說對大小官吏和戍邊將士寫字的要求有多高了。
當時朝廷為什麼要出臺這樣奇怪而苛刻的律令?《漢書·藝文志》又說,「古制,書必同文,不知則闕,問諸故老。至於衰世,是非無正,人用其私。」意思是古代法制規定,書寫必須使用共同的文字,若不知怎麼寫就要空著,去請教那些老學者。到了衰亂時代,文字混亂錯誤,每個人都根據自己的喜好亂寫,是非就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了。漢朝之前,秦始皇雖已統一文字,但短暫的統一不可能使其穩固下來,漢初顯然還處在一個衰亂時期,運用法律制度的形式來強制人們規範寫字,就不能不說一種政治遠見了。即便普通百姓上書的機會有限,而官吏、將士對文字的掌握和規範,卻影響著國家政令的能否統一和通行。
蕭何的這道「要做官,先練字」的律令,相比歷史上那些轟轟烈烈的重大改革,也許只是小菜一碟,但對漢字規範的推動及後世影響卻不容忽視,過去的讀書人,哪一個不是寫得一手好字呢?直到上世紀末,人們仍然認為字是一個人的門面。只是隨著計算機與列印技術的普及,寫字不再被人所看重。今天,不要說官員們不再需要寫字,就是我們老百姓間的書面往來,也由機器代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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