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澳洲技術移民政策調整 專家分析其中利弊

最近澳洲移民局公布了技術移民政策重大調整,生效日期是2010年的1月1日,專家在第一時間發布政策調整的內容以及相關分析:

一、 澳洲海外技術移民的簽證申請

資深移民專家指出,在現行的澳洲技術移民基本申請資格評估細則裡,要求申請者在遞交移民簽證申請前必須滿足2年裡12個月的SOL (Skilled Occupation List)的帶薪且每週至少20小時的職業經驗。也就是說申請者最近2年裡的12個月的經驗即使與提名職業不相符,也是滿足澳洲技術移民關於工作經驗部分的基本要求的。

新政策調整為:從2010年1月1日起,對於以上提到的2年裡12個月的經驗,移民局做出如下變更:海外技術移民類(offshore 175/176/475)的申請者被要求在遞交簽證申請時,必須滿足過去2年裡至少有12個月的與提名職業相同的職業經歷。

二、 澳洲境內的技術移民簽證申請

主要牽涉到的境內技術移民簽證包括885、886、487類。

目前澳洲移民局只要求885/886/487的簽證申請者在遞交簽證申請時已經申請了職業認證(即拿到評估機構的確認函,例如reference no, file no, and contact id,無需等到評估結果通過),而不像海外申請者必須要拿到評估結果才能遞交簽證申請。評估結果可以等到通過後補交給移民局。

新政策調整為:從2010年1月1日起,移民局要求885/886/487的簽證申請者必須在完成職業評估後,才能遞交簽證申請。485類的海外留學生臨時簽證不受這次政策調整的影響。

隨著加拿大聯邦和魁北克技術移民的政策變化,從2009年年初澳洲緊縮移民政策,出臺優先處理程序,這一年之中,澳洲移民局已經對技術移民的政策進行了大大小小至少4次調整。但總的趨勢都是朝著門檻越來越高,政策越來越緊的方向發展。建議,如果您符合現行的移民標準,請及早申請,以免錯失良機而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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