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法院對江澤民羅干下國際逮捕令(組圖)
位於首都布宜諾斯艾利斯的阿根廷法院。(GETTYIMAGES)
阿根廷聯邦法院在裁決中下令,無論在阿根廷境內或是在國際上都要全面逮捕這兩名前中共官員,同時引述國際特赦對於被告此等重大刑事犯罪應適用"普遍管轄原則"及"引渡受審"的國際人權實踐。
2005 年12月12日,羅干在阿根廷訪問期間,阿根廷法輪大法學會會長傅麗維女士委任阿根廷律師Adolfo Casabal Elas及Alejandro Guillermo Cowes,於聯邦刑事及懲治庭第九法庭控告羅干犯下的"群體滅絕罪"和"酷刑罪"。此案被阿根廷聯邦法院受理,並由該庭法官Octavio Araoz de Lamadrid負責審理。
在案件的審理過程中,法官認定羅干的上司江澤民是對法輪功迫害的最初發動者,因此把江澤民加入案件中一併審理。其迫害事實也被加進卷宗,和羅干一樣被控訴同樣的罪名。
此案件幾經周折,在審理過程中,中共用盡各種手段進行干擾,包括對原告律師施壓,但是都未能阻止案件審理的進行。Lamadrid法官歷經4年的調查取證,做出逮捕江羅受審的裁決。
法官:運用普遍管轄原則
在這項長達將近200頁的法律文書中,Lamadrid法官對自己進行的長達4年的調查進行系統歸納,並得出結論:
"......(江澤民、羅干)在實施群體滅絕中採用的手段無所不用其極,對人的生命和人類尊嚴是極大的蔑視。在這個旨在鏟除法輪功的行動中,毒打、酷刑、綁架、死亡、洗腦成為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家常便飯。"
法官強調,他在審理此案中運用的是普遍管轄原則(principles of universal jurisdiction)。他在文件中說:"在這個案件中,針對被告被控的罪責---其在對法輪功信仰團體的迫害中,受害人之多,以及精神殘害之重,必須運用普遍管轄原則。"
原告律師:為自由和真理而戰感到自豪
原告律師之一Alejandro G. Cowes針對此案目前的進展表示,在接手這個案子前,他聽一位羅馬尼亞駐阿根廷大使說:"沒有在共產獨裁下生活的人們,不知道那(生活)意味著什麼。"
"這四年調查中親身經歷的這一切,讓我真正明白了這位大使的話。"他說。"在關鍵時刻接手這個案子,為自由和真理、為揭露共產主義的殘暴而戰,我為自己感到自豪。"
他表示,Lamadrid法官對這個案子的調查和審理是基於道德的準則。"這不是在審理一個幾十年前發生的犯罪,也不是針對一個已經發生的罪行討還公道,而是針對一個已經發生了、而且還在發生的罪惡。"
"這將是一個制止殘酷迫害的開端,這場迫害必須被終止。"
阿根廷法輪大法學會:迫害元凶必將遭到審判
阿根廷法輪大法學會會長傅麗維女士表示:"江澤民和羅干在迫害法輪功中犯下的罪惡可謂罄竹難書,但是在中國,法律和司法都在中共的淫威下墮落成為迫害工具,助紂為虐。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非常欣慰地看到阿根廷法官的義舉,以及正義戰勝邪惡的永恆真理在國際社會裏彰顯。"
她說:"我們對維護良知正義的阿根廷法院法官、參與此案的正義人士、以及所有站出來制止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人們表示感謝!"
她還表示:"阿根廷聯邦法院法官的裁定,和不久前西班牙國家法庭針對江羅等5個前中共高官啟動的刑事訴訟審理程序相呼應,是訴江案法律程序上又一個重大的突破。天網恢恢,所有迫害法輪功的元凶都將被送上審判臺。"
法官為調查法輪功被迫害真相 親自赴美取證
自2006年初開始,聯邦刑事庭第九法庭開始對羅干在中國對法輪功犯下的罪行進行調查, Lamadrid法官針對案件進行多方取證。
在此期間,來自不同國家的法輪功學員前往阿根廷出庭作證,非法輪功學員也前往阿根廷作證,如來自加拿大的喬高先生及麥塔斯博士。自2006年4月3日至2008年3月26日期間,法官在布宜諾斯艾利斯的聯邦法庭上收集了9個證人的證言。
2008 年4月法官Lamadrid獲得最高法院的許可及財務上的資助,前往紐約會見更多的受害者,因為大多數受害者在逃離中國後擁有難民身份,並沒有護照能前往阿根廷作證。在2008年4月28日至5月5日這一個星期的期間,法官將庭訊移至阿根廷在紐約的總領事館,在該處共有十位居住於美國的證人出席作證。
在調查過程中,聯合國和多邊組織關於江羅迫害法輪功的調查報告也被法官加入此案卷宗。
在這段期間,法官Lamadrid面對了沈重的壓力,中共用盡流氓手段企圖阻止此案的進行,但是,Lamadrid仍然堅持不懈,終於完成調查並正式裁決全面逮捕兩名刑事被告。
阿根廷聯邦法院審理過程之重點摘要
2005 年12月12日,羅干在阿根廷訪問期間,阿根廷法輪大法學會會長傅麗維女士委任阿根廷律師Adolfo Casabal Elas及Alejandro Guillermo Cowes,於國家聯邦刑事及懲治庭第九法庭控告羅干犯下的"群體滅絕罪"和"酷刑罪"。此案被阿根廷聯邦法院受理,並由該庭法官Octavio Araoz de Lamadrid負責審理。
2006年1月12日,法官Lamadrid 表示,阿根廷國家憲章有充分的規範要件授權阿根廷法官調查此案所聲稱的罪行,並且法庭需對此案擁有原始管轄權。
2006年2月23日,最高法院裁定法官Lamadrid繼續對被告羅干的調查。
2006年4月3日--2008年5月5日,法官Lamadrid在阿根廷境內和境外對江澤民、羅干迫害法輪功進行調查。
2009年12月17日,2009年12月17日,法官Lamadrid裁決全面逮捕江澤民、羅干。
背景資料
自 1999年7月20日起,中共前總書記江澤民、羅干一夥發動了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十年來,在江澤民"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不問身源、直接火化" 等迫害政策下,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捕、關押、洗腦、精神藥物摧殘和性虐待的消息不斷傳出。許多法輪功學員遭非法抓捕後下落不明,其中成千上萬的法輪功學員被活體摘除器官。
在中共嚴密的信息封鎖之下,目前仍有3341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的案例得到核實,專家分析實際被迫害致死的數字遠遠高於此。被關押在監獄、勞教所、精神病院遭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更不計其數。
為推行迫害政策,江羅建立了中共式的"蓋世太保"--610辦公室,羅干是這個凌架於法律和司法之上的系統的頭目。"610"成為邪惡的代名詞,在其操控下,中共的司法系統淪為江羅迫害法輪功的工具。
- 關鍵字搜索:
-
阿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