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大學生的抗議
【看中國記者張頌宇臺北採訪報導】河南省人大常委會主任徐光春15日在臺灣被控"殘害人群罪"後,16日在臺灣大學再次遭遇臺灣大學生對其犯下違反人權罪行的抗議。
16日晚徐光春出席在臺灣大學舉辦的「武林風」 表演活動,場外有來自臺灣大學、政治、師範、文化及世新大學等10幾位學生,舉出「法輪大法好」、停止迫害法輪功」等橫福,並對其喊著: 「停止迫害法輪功」口號,面對學生訴求,步出場外的徐光春一行人,面露難色匆匆上車離去。
一名在現場維護秩序的警察告訴記者說:「我對中共是很痛恨的,(兩岸)開放是要開放,但基本的人的生命、人權還是要顧。」
12月10日在臺灣正式施行兩項國際人權公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是臺灣進一步履行國際上維護人權的義務。1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其宗旨在闡明正義及和平系人類之基本權利,不分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治理念、社會階層、財富、出生背景等,所有人民在公民、政治權利方麵人人平等;禁止販奴、種族集體屠殺、嚴刑拷打或任何非人道之刑罰,死刑不應行之於孕婦或18歲以下之少年等。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其宗旨在促進各國對人權及自由之重視,提升人類在政治地位及經濟、社會、文化各方面之發展;規定締約國應尊重人民之自決權、工作權以及男女平等、組織公會、罷工、免除飢餓、恐懼、教育、工作等權利,提供人民適當之勞工保護、社會安全保險、家庭福利、參與文化、科學生活等平等機會。
一名在現場抗議來自文化大學新聞系的女同學認為:臺灣從小教育就知道人權的重要,而當前在大陸卻完全不落實,所以她表示:「我們要一起站出來讓他們停止迫害法輪功,這是很單純的述求」。而徐光春目前以貴賓身份訪問臺灣,該女同學認為如果人們知道他背後殘酷的作為,必將受到臺灣民眾的拒絕。
另一名剛畢業於師範大學光電科技系的陳同學則表示,今天要來告訴徐光春:「你已犯罪,人犯罪就是要受罰。」陳同學表示在臺灣學生為了把書讀好,為了有健康身體,可以煉法輪功,可以有信仰自由,可是中國大陸只有共產黨,只有權力者的階級鬥爭:「中國百姓不管怎麼被踐踏,都上訴無門,很多人很可憐」。 「所以我們想近距離告訴他( 徐光春)停止迫害法輪功,也許他停止了,甚至停止對所有中國的人權迫害,這樣不是很好?」陳同學也強調,徐光春已經構成犯罪事實,犯罪的人是要受懲罰的。
看中國記者採訪過程中,警察建議記者「不要對這些煉法輪功的學生拍照」,「中共這方面科技很厲害,一拍照放網路,計算機就會比對臉,到時去中國大陸入境會被認出」。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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