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販搶嬰 嬰兒半月被賣4次

一名出生僅一個多月的男嬰,在半個月時間內,被人販倒賣了四次。河南商報報導,其中兩夥人販為爭奪男嬰,大打出手。電影「寶貝計畫」中的情節,在鄭州有了現實版。

據報導,昨日,從鄭州鐵路運輸法院傳來消息,該起拐賣兒童案有了一審判決,涉案的十名被告人犯販賣人口罪,分別獲刑。被告人且某等十人分別是四川、山東籍農民,其中女性兩人,文化程度參差不齊,分別具有小學、初中、中專或大專文化程度。

報導稱,今年1月1日22時許,四川籍犯罪嫌疑人曲某兩人假扮夫妻,攜帶一名出生僅40餘天的男嬰,乘坐K118次列車到達鄭州火車站後,從南地道口出站時,遭到吉某、且某等六名男子圍毆,男嬰被搶走。

鐵路值勤民警後將正要逃跑的吉某抓獲,吉某供述了夥同其他五人預謀後搶劫嬰兒的犯罪事實。

報導指出,1月2日,被告人且某等人在鄭州以2.7萬元的價格,將該男嬰賣給了被告人木某,木某將男嬰帶回山東省兗州市,於1月12日以3萬元的價格轉賣給王某。

王某又以3.9萬元價格,將男嬰轉賣給山東省棗莊市的閆某、鞠某。1月18日,閆、鞠二人透過山東省某醫院女醫生、被告人孔某(孔本人分得1500元贓款),又將該男嬰以5萬元價格,賣給山東省滕州市的居民李某夫婦。

案發後,被拐賣男嬰由公安機關責令李某夫婦暫時撫養。法院以拐賣兒童罪,依法分別判處且某等十名被告人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分別處1萬元以下罰金,其中,被告人孔某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並處罰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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