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吃一驚!「反恐」反到工人頭上
今天看到一則新聞,講的是為準備亞運會安保,廣州市公安局組織反恐演習時多次使用的假設是"工人為了討欠薪而引發群體性事件"。這令人大代表、廣州市總工會副主席劉小剛感到不爽,他對市公安局副局長說,"作為總工會的工作人員,覺得公安部門這麼做不太好。"工人成了潛在的需要嚴密防範的恐怖份子?別說工會幹部會感到不爽,連我等局外人也會第一時間地無名火起。要知道,《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條就赫然寫著: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領導階級成了"反恐"對象,這世道變化得太快了點吧!
可是,靜下心來,我卻要站在公安一邊為他們說幾句公道話了。公安的職責是維護社會秩序,凡是有可能影響社會秩序的不穩定因素,他們都得考慮週到,防範到位。
工人討欠薪不得而引發群體事件,已是不新鮮的現象了,近些年來在全國多個城市多次上演過。而廣州又是一個外來工人聚集較多的城市,公安當然要防患於未然了。
公安沒有義務去調查、探究工人被欠薪的緣故,更沒義務去為工人討要欠薪。倒是工人所謂的娘家--工會有這個義務。另外,政府勞動保障部門也有這個義務。
可是呢,從各地此起彼伏的工人討薪事件來看,工會和勞動保障部門顯然都沒能盡好這個義務。這個在中國看似無解的難題,外國人也許會感到奇怪,你們那個工會怎麼如此軟蛋啊?
是啊,他們的確搞不懂,在他們的國家裡,別說老闆不敢隨意拖欠工人工資,就是忙時加個班、效益不好時降下薪或者裁些人,也都是要和工人本人或者工會反覆協商的。人家那才真叫作"咱們工人有力量"呢!
外國人不懂啊,此工會非彼工會呀!我以為,那個感到不爽的工會副主席,實在不該針對公安局,他真該回去好好反省一下:如何為工人階級維權?設想一下,如果工人欠薪事件得到相當程度的緩解,形勢不再緊張,公安局還會針對工人進行反恐演習嗎?
不過,從這件事中,我們卻窺見了一個令人不安的現實。針對工人而進行的反恐演習,一定報經市政府的同意,體現了該市主要領導人的意思。這意味著,該市頭腦們是明白工人被欠薪的事實和嚴重程度的。但是他們似乎也沒有足夠的辦法或者缺乏足夠的意願去解決這一問題,只能寄望於公安的暴力機器了。
這就有點可怕了。工人被欠薪並非發生廣州一地,可以說在全國各大中小城市皆不同程度地存在著。廣州市領導要用公安去對付工人,其他地方難道有更高明的辦法麼?
其實被公安針對的,絕非工人一家。在當下的中國,因不滿拆遷而極力抗爭的城市居民和鄉村農民,不也常常被當作"暴力抗法"的對象而被收監麼?近日自焚身亡的成都市居民唐福珍就是最觸目驚心的例子。
"反恐"給一般人的印象是打擊恐怖份子,是針對象拉登那樣的"大惡人"。現在令人吃驚的是,"反恐"竟然反到工人頭上,要防範和打壓他們因欠薪而發起的群體事件。下一步,"反恐"還會落到城市居民和鄉村農民頭上,要防範和打壓他們因反對房子被拆遷、土地被徵用而引發的群體事件,再下一步呢?
毋庸置疑,當"恐怖份子"無處不在的時候,"反恐"也就成了一句笑話。
顯然,這個樣子的中國是不可能"和諧"了。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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