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檢察長借用豪車也是病

針對國內多家網際網路站關於"貧困縣女檢察長和她的名車""豪車檢察長蓋豪華辦公樓"的熱帖,內蒙古自治區阿榮旗紀委4日的調查結果顯示:女檢察長的"豪車"是從當地一家企業借用,檢察院新建辦公樓屬阿榮旗正常基礎設施建設。(據新華網09。12。4)

《內蒙古有關部門解釋女檢察長"豪車風波"真相》一文解釋得再清楚不過了:那女檢察長開的豪車不是"貧困縣"購買的;那檢察院蓋的"豪華樓"也是"正常"的。

當地有關部門解釋"真相"意圖也再明顯不過了。那豪華車因為是臨時向企業借的,退還給車主也就結了......

然而,恰恰相反,"退還",不等於"事結",不等於了事。女檢察長從企業借豪華車用也是毛病。

我們都知道,豪車、名表是當今一些企業家和老闆們顯示實力的"行頭"。既然是"行頭",出行就不能離身、離坐。那麼,為什麼那企業家能把自己的"行頭"借給女檢察長"公用"呢?對此,女檢察長也說得似乎在理兒:是"朋友"。
啥樣的朋友能把自己的"行頭"借給別人?絕對是不分彼此的"鐵桿兒"......
《學習時報》最近刊發了中組部部長李源潮在浦東、井岡山、延安幹部學院2009年秋季開學典禮上的講話。其中一個問題是講領導幹部要把好交友關,謹防交友中的陷阱。

他說,現在社會上有一些居心不良的人,挖空心思與領導幹部套近乎,把掌有實權的幹部當作"資源"來經營,把表現優秀的年輕幹部當作"潛力股"來投資。領導幹部一定要對那些懷著個人目的來拉拉扯扯的人保持高度警惕,嚴把"社交圈",更不能為了貪圖享樂而去"傍大款"。

遠的不說,就說內蒙古赤峰市原市長徐國元吧。他在任內的6年裡,涉嫌斂財3200萬元。年均斂財533.3萬元,月均斂財44.42萬元,日均受賄達1.5萬元。在這塊貧瘠的土地上憑啥能"日進斗金"?就是交朋友,交有錢的朋友,交有錢的開發商,企業家之類。說白了,就是"傍大款"......

實踐證明,許多與大款稱兄道弟、交朋論友的官員大都不太"乾淨"。
人民日報11月19日刊登"仲祖文"署名文章《領導幹部要遠離"小兄弟"》。文章稱,中國是禮儀之邦,重友情、交朋友,人之常情,無可厚非。不過,對那些握有公權的大官小員來說,其交友範圍和方式在很多時候常常影響著權力的公正運行。因此,與什麼樣的人交朋結友,與哪些人稱兄道弟,絕不僅僅是個人生活小節問題,還關乎他們的道德品行,關乎黨性黨風,關乎反腐倡廉。

企業家和女檢察長是"鐵桿兒"朋友。那麼,不得不讓人懷疑,這執法機關的領導和企業家為什麼能變成"鐵桿兒"朋友的幕後真正原因了......特別是目前人們交朋友比較"務實",比較"實際"的情況下。

中共中央辦公廳近日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從嚴管理幹部的意見》中強調,近年來,各級黨組織認真落實中央要求,堅持對幹部嚴格要求、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監督,幹部隊伍總體狀況是好的。但是,也必須清醒地看到,一些幹部對自身要求不嚴,思想作風不符合黨的性質和宗旨,能力素質不適應新形勢新任務要求;一些地方和部門在幹部管理上失之於寬、失之於軟,致使一些幹部身上的小毛病演變成大問題、有些小事釀成大事。這不僅不利於幹部自身成長,而且損害黨的形象,削弱黨的創造力、凝聚力、戰鬥力。

《意見》指出,對幹部出現的苗頭性問題,要通過談話、函詢或者誡勉等方式早提醒早教育,防止小毛病演變成大問題。

因此,內蒙古自治區阿榮旗有關部門僅僅說明"真相"是不夠的,檢察院把豪車送還給企業也不該"了結",應該問個為什麼......

為什麼檢察院有10臺不賴的轎車不用,女檢察長"為了不影響正常工作"偏偏"借"豪華車?為什麼企業家能把這豪華"行頭"借給女檢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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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閻兆偉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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