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維平: 名利雙收,為何死後還不能安息?
今年7月22日,我讀了京華時報消息,知道了相聲演員侯耀文過世後,他的兩個女兒因遺產問題,把伯父候耀華告上了北京市西城區法院,並雙方討論該不該公開審理的問題,但不論怎樣,此事輿論界已是鬧得沸沸揚揚,令我震驚。11月1日我又獲悉,中國廣告協會對候耀華代言的10則違法廣告,進行公開點名批評,而他竟在央視《經濟半小時》節目中辯解稱,廣告沒有不誇張的,這再次說明他把錢財看的很重。做為一個曾採訪過候璀文的記者,我思慮的問題是:名利雙收,為何死後還不能安息?或許這個問題對其它人都有啟迪意義。我依稀記得1984年夏天,我在大連日報文藝部做記者,有一次主任張德言安排我去見侯耀文與石富寬,他們從北京第一次到大連參加文藝演出,住在天津街的東方旅社,這也是我大學畢業分配工作後,第一次與著名相聲演員打交道。張主任說,他很有名,可能挺牛氣,你要有思想準備,說不定你得跑好幾次,才能見到他。實際上並非如此,我不僅很順利地約見了他與石富寬,並且還一同到大連中山廣埸散步與聊天。那時的談話內容歷今已久,不能盡敘了,但記得其中的主題:一個人不論做什麼,達到怎樣的結果,才算成功?他認為是幹一番事業,是名利雙收。我認為二者如同魚與熊掌不能兼得,有名沒有利,有利沒有名,我舉了古今中外不少例子,試圖說服他,但並不成功。時間太短,我們的討論沒有結果。不過,日後的侯耀文活躍在相聲舞台上,巳做到了名利雙收。然而,至到如今,我仍然認為,上帝是公平的,凡是名利雙收的人大都不能善終。傑克遜,小甜甜,侯耀文等大慨都是如此吧!
實際上,一個人的生命很脆弱,不論你如何提防命運的不測,如何保護自已,都可能在某一個時刻,因為某一個突發事件,被死神無情地奪去生命。尤其是年過半百的人,更應當認識到這一點。古人云:50而知天命,我理解天命就是天下萬事萬物的規律,或者直說吧,50歲時,已接近死亡啦,如有財產與未盡事宜,應當盡早安排好。因為人生像爬山,出生是起步,叫百歲,10歲叫豆寇年華,20歲叫弱冠,30歲是而立之年,40歲是不惑,50歲就是登頂了,然後開始下山,所以從此要知道天命的道理。60歲叫華甲,70歲叫古稀,80歲叫耄耋,90歲叫耳順。什麼叫耳順?我在監獄裡苦思冥想,終於明白了:耳順就是當別人告訴你,90啦,你老人家快死了,你聽了不會生氣。因為這是真理。再往下走,100歲,到了人生的終點,也回到了起點。由於健康的原因,人們大都不得不提前走完了這個歷程。這時,你不論有錢還是有名,或者像上述候耀文那樣名利雙收,一切都將離你而去,都成為身外之物。所以,人對自身與財產均要有一個理性的認識。
從這個意義上講,當侯耀文50歲時,正值人生事業如日中天之際,春風得意,誘惑太多,沒有來得及明白這個道理,所以既留下了財產,又留下了債務,還留下了一些仍然在迷失中徘徊的悟性不高的親友,不懂得上述哲理的他們還在忙乎,於是死後長達2年不得安息。這個講了一輩子笑話的人,生命的結局卻令人不能不難過。我想,1984年 8月我認識侯耀文的時侯,他哥哥侯耀華還沒有一點名氣哩!與侯寶林,侯耀文比,他算老幾?都知天命啦,還與小孩們鬧什麼?真是不可思議!。。。。。。我多麼想與其談談,談25前未能與他弟弟談完的話題啊!我也奉勸那些愛財如命追名逐利的人們,還是向比爾蓋茨學習吧,假如你是一個大富翁,在你清醒地活著的時侯,千萬要把錢袋分配好,贊助一些有意義的事情,總之,不要留下財富與糾紛,請留下別人對你的懷念吧!
2009年11月18日改於多倫多
(文章只代表評論員個人的立場和觀點)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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