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家訓》倡導家庭親睦
首先,朱熹《家訓》要求父母對子女要"慈"、"教"。他認為"父之所貴者,慈也"。所謂"慈",即父 母要疼愛子女。但父母對子女千萬不可溺愛,不可放縱,朱熹指出:"子孫不可不教也"。其次,朱熹《家訓》要求子女對父母要"孝"。"子之所貴者,孝也。" 所謂"孝",是指子女要善待父母,父母在世,子女要奉養、尊重,父母死後要葬之以禮,祭之以禮。朱熹強調的"孝"是真心實意的孝,是子女為報答父母養育之 恩而真誠情願地付出。父母辛辛苦苦將子女養大,在子女身上傾注了無私的愛,作為子女,一旦獨立就應當主動承擔贍養父母的責任,使其安度晚年,不僅在物質上 關心父母,而且要在精神上關心父母;在父母面前要保持和氣、愉色與婉容。第三,朱熹《家訓》要求夫妻關係要和睦。夫妻關係是家庭的核心與基石。"夫之所貴 者,和也;婦之所貴者,柔也。"夫和婦柔是夫妻相愛的關鍵。所謂"和",即喜、怒、哀、樂表現出來時,不走極端,保持心平氣和的理智。所謂"柔",即柔順 溫和。夫和婦柔,就會相親相愛。第四,朱熹《家訓》強調兄弟之間要友愛。兄弟之間不能因為一些小事而反目成仇,大動干戈。他指出:"兄之所貴者,友也;弟 之所貴者,恭也。"所謂"友",就是要友愛,互相幫助,患難與共。"恭"則是指尊敬、謙恭。"友""恭"是兄弟姐妹之間團結的根基,如果連自己的同胞手足 都不友愛、不團結,談何友愛、團結其他人呢?
朱熹《家訓》倡導人際和諧
朱熹《家訓》特別強調,在人際交往過程中,要堅持從自己做起,從我做起,即要努力做到"嗅勿談人之 短;切勿矜己之長",在與人交往中,不要背後說人家的壞話,傷害別人的感情,也不要因為自己有所長或工作有了成績,就自我顯耀而瞧不起別人,為人應當保持 謙遜的本色;切不可驕傲自大,目中無人。當與人發生衝突時,解決矛盾的方法則是"仇者以義解之,怨者以直報之",仇恨自己的人要用情誼來化解他,怨恨自己 的人要用誠心去回報他,用平靜的心態、平和的方式去化解矛盾,切不可以仇報仇、以怨還怨。在與人交往上,要做到"人有小過,含容而忍之;人有大過,以理而 諭之",要學會理解和寬容,別人有小的過錯要用寬容的態度對待之,別人有大的錯誤,也要做好思想工作,以理服人,用道理使他明白錯誤的地方,促其改之。朱 熹在《家訓》中還強調指出,"事師長貴乎禮也,交朋友貴於信也"、"見老者,敬之,見幼者,愛之。"做到"處事無私仇","勿稱忿而報橫逆,勿非禮而害物 命。"
朱熹《家訓》倡導重德修身
朱熹《家訓》指出:"有德者雖年下於我,我必尊之;不肖者,雖年高於我,我必遠之。"在朱熹看來,重 視道德修身就同"衣服之於身體,飲食之於口腹,不可一日無也,不可不慎哉!"他還就如何重德修身提出了許多深含哲理的見解。他認為:"人有惡,則掩之,人 有善,則揚之。"這句話是指對別人善惡行為所持的態度,對行惡的人要抑制,對行善的人要宣傳表揚他。他還進一步指出:"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 之。"其意思是指善事多麼小也要積極而為,惡事多麼小也不能為之。不要以為自己曾經做過善事就不拘小節。忽視小惡,讓其存在和發展,就會變成大惡。注意小 節,細心修養,才能達到高風亮節。
朱熹還進一步指出:"詩書不可不讀,禮義不可不知。"詩書是指"聖賢"之書,如《詩》、《書》、 《禮》、《樂》、《易》、《春秋》等儒家典籍。禮義是指"孝悌誠敬",是說孝敬老人,誠實做人。他認為,讀"聖書"才可以修德,識禮義才可以養氣。人因讀 書而美麗,人因識禮而高雅。讀書是文化教育,識禮是素質教育,讀書識禮,二者不可偏廢。朱熹在《家訓》中還指出:"勿損人而利己"、"不義之財勿取,遇合 理之事則從",闡述了做人的行為準則。在價值取向上,堅持以民為本,取利時決不能為個人利益而損害他人利益。
朱熹的純樸與善良
朱熹不僅在家庭親睦、人際和諧、重德修身等方面為我們作了理論上的精闢論述,而且在行動上也為後人提 供了精神指向。朱熹對父母的孝,感人至深。他少年失父,與母親相依為命,四十歲時母親不幸病故,為守孝道,他筑寒泉精舍(又名方谷書院)於墓旁,在此著書 立說,講學授徒,直到守墓追孝三年期滿。朱熹對妻子的情感可謂感人至深。就在他臨終前還抱著病體,咬緊牙關,握筆為亡妻劉清四寫下一篇表達他至死不忘夫妻 情的《墓祭文》:"歲序流易,雨露既濡,念爾音容,永隔泉壤。一觴之酹,病不能親,諒爾有知,尚識予意"。真情摯愛溢於文中。朱熹在教育子女方面也留下許 多佳話。朱熹長子朱塾頑皮貪玩,朱熹唯恐朱塾在家不得專意,耽誤學業,便送他遠離膝下千里從師,赴婺州金華縣(今浙江金華市)拜呂祖謙為師。臨別前,朱熹 還寫下《訓子從學帖》交付朱塾,帖中從日常生活小事到具體待人接物無不悉數訓誡。可謂愛而有教,慈而施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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