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將領劉湘侄孫的悲喜人生(上)(組圖)

一、 我的家史和父母們的遭遇

我叫吳世躍,現年61歲,住在大邑縣安仁鎮吉祥街16號,距劉湘老公館幾步之遙。我母親叫劉秀容,是劉湘大弟弟劉成章的女兒。

當年,我母親嫁給了邛崍縣冉義鄉的吳家。冉義鄉距安仁10公里,據說母親出嫁時,送親的隊伍有三、四里路長。

劉湘

母親嫁過去只有幾年時間,就遇上了1949年的"解放"。本來,劉湘的夫人一再叫我母親全家同她一起去臺灣,但母親放不下家裡這份產業,還有,她對"共產黨"和即將到來的"解放"是咋回事完全搞不懂。

不到一年,"解放"就來了,鎮壓、搞土改、追金銀、評地主......

吳家是當地的一個豪門大族,有田土上千畝,建有學校、糧站。我祖祖吳 ,外號"吳叫花子",因為他愛跟窮人打交道,每當有叫花子(乞丐)上門乞討,他都吩咐煮飯給他們吃。最特別的是,他還要把自己的飯端到門口同叫花子們一塊吃,長期如此。"吳叫花子"的名聲傳得很遠,周圍幾個縣都知道,就是現在到冉義場上去都打聽得到。

他的兒子,即我爺爺吳仁安,外號叫"吳歡喜",他最喜歡去給人家調解糾紛,成天笑嘻嘻的,所以人們叫他"吳歡喜"。

我爸爸叫吳慶華,解放前是大學生,1949年時還沒畢業。但是,我爺爺非要他回鄉當鄉長,爺爺把他的名字填上去,他還沒正式去上任就"解放"了。

吳家的很多人都被抓來關起,其中有我爺爺、我爸爸、我媽媽、我麼爸吳純一等等。

爺爺、爸爸、麼爸三個人是同一天被槍斃的。爸爸死得最慘。那是一個冬天,在冉義河壩開批鬥大會,爸爸他們跪在地上。工作組的人事先給一個叫龔玉華(音)的人作了工作,叫他來批鬥我爸爸。龔玉華來了,提了一個我們這兒叫"火提子"的烤火篼篼。批鬥完後,準備槍斃人了。龔玉華把"火提子"上面的灰扒開,把裡面的炭火吹得通紅,然後一把將我爸爸的後領子扯開,把通紅的炭火從他頸子倒下去。炭火把爸爸的後背燒得吱吱吱的,他痛得滾倒在地上。他們把他一把提起來又跪下,爸爸受不了,拚命掙扎,又翻滾在地,又被提起來,如此幾次。有人看不過了,開了槍,點的心--打心臟。這樣才結束了他的痛苦。

接下來打我麼爸,他是打的頭。槍響後,頭炸開了,骨頭、腦水爆得到處都是。他妻子在場,看到這一幕,把圍裙解下來,將麼爸的頭骨、腦水包裹在一起。

政府出了點錢,叫當地一個瘋子把我爸爸和麼爸從河壩拖到坡上埋了。這個瘋子姓鄭,還活著,前幾年他帶我去指了埋我爸爸和麼爸的那個坑坑,我這才開始上墳。

土改中,吳叫花子的後人共有11個被槍殺。他們是:吳澤芝、吳志誠、吳福田、吳三素、吳世昌、吳必成、吳炳生、吳作成、吳仁安、吳慶華、吳純一。

我七爸吳俊成的妻子吳楊氏土改時被關在鄉公所,逼要金銀財寶。看守她的人見七伯娘長得漂亮,就把她強姦了。七伯娘被放出來後,覺得沒臉回去見人,跳井自殺了。

強姦她的人叫李清銀(音),是冉義九大隊六隊的人。七爸吳俊成在飢荒年餓死。

我媽媽也被關押,同七伯娘關在一起。她被整整關了一年,天天逼要金銀財寶。能交的都交了,還是逼,她交不出,又吊又打,受不盡的刑。她頭髮又髒又亂,身上長滿虱子,一身臭氣,像個乞丐。

一天下午,她突然回來了,對帶我的保姆說,她是請假回來看娃兒的,還得再回去。當天晚上她並沒有住在家裡,她走了。走前她對保姆說,如果第二天早上她沒回來,就請保姆把我帶走,當自己的娃娃把我扶撫養成人。

當晚,媽媽去了一個叫金三躍(音)的家,金三躍全家都曾在我們家當過長工,工作隊把金三躍提起來當了武裝隊長,還發了槍。媽媽當晚同他們擺了一陣龍門陣(聊天),半夜裡,等他們睡沉了之後,她用背我的一根揹帶,吊死在金三躍的床欄上。

第二天一早金家的人發現後,趕緊把媽媽放下來,另找一根繩子,把媽媽吊到豬圈的茅廁上。然後去找村長蘇吉武。"村長,村長,劉秀容吊死在我家的豬圈裡了!"

村長來後,他跪在地上,對著屍體叩頭作揖地說:"你吊死在我們家裡,你來害我們哪!"

蘇村長說:"死都死了,喊人來把她埋了就是了。"

我的父母就這樣走了。據我們吳家的老人,80歲的吳繼成(也是地主)說,我爸爸死時25歲,麼爸只有22歲,我媽媽死時具體年齡不詳,但肯定也只有20幾歲。

二、我被收養和被遺棄的經歷

保姆聽說我媽媽吊死了,嚇壞了。這個時候,吳家的人被槍殺的槍殺、關押的關押,長工們也早走了,她一個人,十分害怕。於是,她收拾起東西,甩下我,獨自走了。

那時我還不會走路,餓得在家哭,哭得昏天黑地,沒人理,不知過了多久,一天還是兩天,我從屋裡往外爬。是從後門爬出去的,記得翻過了一個門坎。

我在門外的路上爬了一陣,不知怎麼就滾到路邊的一個溝裡去了,全身糊滿了爛泥。

那天是趕場,瞿家有一個叫王素芳的女人趕場時從我家院子前路過,她聽見有娃兒的哭聲,伸頭一看,看見了我。她說:"這娃兒滾得這麼髒,可憐。"她把我抱起來。

王素芳正被培養當婦女主任,曾經到我家來看守過我們,因此她認得我是劉秀容的娃兒。

王素芳有個嫂嫂,結婚五、六年了都沒生娃娃,她把我抱起時就打算把我給她嫂嫂。她先把我抱回家,把我洗乾淨,然後給我吃飯。她先把吃剩的半碗肉端上來,我迫不及待伸手就抓,飯還沒來我就把肉抓來吃完了,可想我餓到什麼程度。
吃完飯,她把衣服給我穿得巴巴適適的,抱我去找她嫂嫂。

她嫂嫂聽說我是地主的娃娃,爸爸又是遭槍斃了的,不敢要。怎麼辦呢?不能把我又丟掉,王素芳看我長得得很乖,也捨不得。於是她去找村長蘇吉武,問他怎麼辦。蘇吉武說:"大人有罪娃娃沒得罪。他才這麼大點,也沒享到什麼福。這樣吧,明天上午8點鐘開大會,我在會上說說這事,你把娃兒抱來。"

第二天在會上,蘇村長當眾說:"王素芳抱了個娃兒,是吳慶華和劉秀容的兒子,現在吳慶華槍斃了,劉秀容自殺了,娃娃沒了父母。王素芳有個女兒,沒有兒子,乾脆就把這個娃兒給她當兒子,同意的舉手。"

所有的人都舉了手。

王素芳好高興,這麼順當就抱了個兒子。這時,她嫂嫂瞿楊氏後悔了,想要得很。但是王素芳不幹了,她自己想要。

就這樣,我成了瞿家的人(王素芳嫁給瞿家),我的名字改為瞿炳良。

王媽媽領養了我之後,接二連三地生孩子,我九歲多時,她又生了六個,加上以前的一個女兒和我,共有八個娃兒。這個時候遇到了"糧食關"(即三年大飢荒),家裡吃飯困難,王媽媽拖不起了,決定把我送走。她對我說:"你有個姑姑嫁在冉義黃福聯(音)家,你到她那兒去。"當時我也不知道什麼叫姑姑,我小時候憨乎乎的,什麼都不懂,沒有任何人指點我。為什麼呢?因為瞿家的人不願意其他人同我說話,怕別人告訴我我的真實出生,吳家的人更是不敢接近我。所以,我只知道王素芳是我的親媽媽,其它什麼都不曉得。

那天我被帶到姑姑家,姑姑獨自一人躺在一間爛茅草房裡,床是一塊木板搭的,被蓋都沒有。姑姑已經病得起不了床,她拉著我的手哭著說:"我不曉得你還活著。"

王媽媽走後,姑姑說:"那個角落裡有個小罐罐,裝米的,你去看一下,裡面還有沒得米,有米的話就打點來煮飯。"
我去把米全部挖出來,只有半碗。我把米煮稀飯,煮好後有三碗多。當天就吃了這點稀飯。

第二天,一點米都沒有了,早上我去地裡找了點厚皮菜回來,煮來吃了,就再沒辦法了。姑姑病得重,我看這兒呆不下去,獨自一人離家出走了。

這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見到我姑姑。好多年後,我才弄清楚,姑姑是我爸爸的妹妹,叫吳素華,排行第四。土改時她也被劃成地主,關押起來受了很多刑法。土改的人把她捆綁在樹上,逼要金銀財寶。他們算賬說,姑姑有多少田,請了多少長工,剝削了多少年,該交出多少金銀。土改工作組的人發動農民去斗打。他們把姑姑衣服脫了,用豬背上的鬃毛穿入她的乳頭。有人還從茅坑裡舀來屎尿,撬開她的嘴,硬給她灌下去。

姑姑當年是嫁給冉義黃家的,姑父在土改後不久就死了,姑姑沒有小孩,無依無靠。我流浪幾年回來後,王媽媽告訴我,我走後姑姑被送到人民公社辦的"幸福院",在那兒姑姑只住了兩三天就死了。姑姑的全部家產就是那兩間爛草房,她死後隊上把它拆了作柴燒。

三、外出乞討,九死一生

我從姑姑家跑出來後,不曉得往哪兒走,心想,沿著大路走,也許找得到吃的。

一路上我餓得心慌,只撿到一點蘿蔔根根吃。我走到高橋場,到飯館門前去守,果然守到別人吃剩的一點菜湯湯。我去端來喝,哎呀!那個味道我從來沒吃過,安逸!

從此,我開始了舔盤子的乞討生活。

我在高橋討了幾天飯,飯館的服務員趕我走,不准我在那兒要飯。我只得又走,往邛崍縣城走。

邛崍城裡也不准我要飯,我只得又走,沿著大路往雅安走。

流浪路上,我吃水溝裡的水蔥子、路邊的馬鞭草、芫須草。聽人說,一種叫豬鼻拱(即"折耳根")的草草可以吃,我挖來吃,咦,清香清香的,還好吃。一路上,我只要聽說哪種植物可以吃我就挖來吃。水溝裡的水蔥子、田裡的烏瓜子、路邊的野草草、山上的野果子野花花、水苔蘚,還有樹皮,我都剝來吃過。

到了雅安,咦,不錯,這兒飯館多,也不趕我走,我在雅安呆了一段時間。

我東混西混,晚上怎麼辦?夏天,我跑到撻了穀子的谷草堆裡去睡,蚊子咬不到。冬天,我鑽到別人燒灰窯的窯子裡。有時在別人屋檐下的草堆裡過夜,但這種時候不多,因為主人發現了要打,把我當小偷。(我第二次出來流浪時還把我當特務抓來關起)


作者小照

下雨的日子最苦,沒找到過夜的地方只有頂著淋。後來我發現了一個避難處,就是墳墓。川西荒棄的墳一頭有一個敞口,可以鑽進去睡。有一段時間,大概有三個多月吧,我天天鑽到墳墓裡睡。我要等天黑了,往往是等群眾睡了才摸到墳地裡去,因為讓群眾發現了的話會把我當盜賊打。我永遠記得第一次鑽進去的情景。我躺下後,四周漆黑,我想看點光亮,心裏安穩些。我抻手亂摸,抓到一塊石頭,我把石頭墊到後腦,這樣,頭高一點,可以從敞口看到外面的一點光。第二天早上醒來,我把墊到後腦的石頭搬過來,一看,"石頭"原來是一個死人的頭骨!我那時小,才十來歲,也不曉得害怕,第二天晚上照樣爬進去。只是,這次我先用草草把墳裡面的塊塊渣渣掃出來了之後再睡下去。

在流浪討飯的那幾年裡,我好多次昏死過去。有時是餓昏了,有時是淋了雨感冒發燒,有時是又餓又病。有一次我昏倒在地上,不知過了多久,迷迷糊糊聽見有人說:"這個叫花子要死了,已經在這兒睡了兩、三天了。"嘿,我沒死,幾天之後我又慢慢醒過來。我爬到溝溝邊,喝了點水,有了點精神,又爬到田邊扯草草吃。那時田裡麥子正在灌漿,我爬過去扯下一把麥穗,用手搓,吹一吹,一口吃下去。那個漿漿清香清香的,好吃!

我還在田裡扯"烏瓜子"剝米米吃。嫩的就直接吃,老的就扯草草來燒起吃,這樣要香一些。

野草草野果子吃多了,經常拉肚子,糞水從肛門流出來,我一點知覺都沒有,褲子打濕後,覺得冷,才發覺。我的腸胃病、風濕病就是流浪生活落下的。

那些日子,我瘦得皮包骨,衣服破破爛爛,一身又髒又臭,過路的人看見我,遠遠地捂著鼻子繞開走。我自己也覺得自己太髒,於是,有河,或者有水溝的地方,我就脫了洗。衣服洗後晒在地上,我光著身子找個地方躲起來,直到衣服曬乾。

有一次我看到河裡有人撲通撲通游得很歡快,我不會游泳,但憨乎乎地跟著跳下去,結果一下子就沉了下去。旁邊的人見我半天不起來,曉得出了事,一個人鑽下水把我撈起來,扛到岸上壓我肚子,我吐了好多水才活過來。

這次流浪,到底是幾年我記不清了,大概有五、六年吧。但我記得流浪的路線:邛崍--百丈--銘山--雅安--天泉--瀘定--康定--爐霍。當時,我不知道我劉家的身份,更不知道劉文輝有個兒子就在爐霍縣,而且是供銷社的主任,否則,我一定要去找他,人生的命運也許就是另一回事了。

後來外面不准流浪了,要遣返,我便回到生產隊。

四、地主子女,生存這麼艱難

我回到生產隊勞動時,大約十五、六歲。那時,一切靠工分吃飯,一天的滿分是10分。同我一樣年歲的人,貧下中農子弟評8分,我是地主子女,只評4分,最多5分。我幹的活比他們(貧下中農子弟)重,比他們多。為啥呢?因為地主子女不敢有絲毫的偷懶,更不敢講價錢,重活累活我都得去幹,否則就要挨批鬥。

每年冬月間或臘月間年終結算,算工分,我一年到頭幹得比他們多,但工分少一半。工分少,分糧就少,根本不夠吃。每年都是如此。我一分了糧就計算,多少斤穀子,一年有多少天,一天可以吃幾兩,一頓又吃多少。算下來,一頓只能吃一兩多穀子。因此回到生產隊幹活,仍然挨餓,我幹活時,常常餓得虛汗直流。這樣幹了幾年,實在拖不下去,於是我第二次出去流浪。

我仍然沿著上次的路線走。翻越二郎山時,我鑽到山洞裡過夜,一天夜裡,一個黑乎乎的東西朝洞口走來,我聽見呼哧呼哧的氣息聲。我想可能是條熊,聞到我的氣味了。我嚇得跳起來,一把抓住洞口的一根樹枝,拚命地上下左右亂舞!

那黑乎乎的東西退走了,我還在亂舞,根本沒看清是不是熊。那一夜我不敢睡,緊緊握著樹枝,睜大眼睛一直坐到天亮。
我這次流浪時間不長,只有一年多,原因是我被抓了。

那一天我流浪到盧定,餓慌了,我身上還有討口時別人給的一點錢。我找到一戶人家,對他們說,能不能給點吃的,玉米饃饃、稀飯羹羹都行,我可以付點錢。

他們給我了吃的,我坐下來享用。

正吃著,幾個民兵突然衝進來把我捆綁起來。原來,這戶人家認為我是偽裝成叫花子的特務,他們在給我飯吃時就向公社匯報了。

我被押到公社,又押到盧定縣城,他們讓我老實交待,我如實說了,但他們高低不相信,認定我是偽裝了的特務。我被押到雅安專區,雅安打電話到邛崍,最後落實了我的身份--一個沒有家的、無人照管的孤兒。

雅安把我放了,我沒有馬上回來,雅安是個要飯的好地方,飯館多,剩的菜菜湯湯也多,我吃了這家吃那家,甚至抱著溲水桶一陣猛喝,溲水桶裡有油水,味道也不錯,回想起來比現在的肉還好吃。這樣,回生產隊之前,我吃得臉上還長了點肉。

回到生產隊後,生活仍然十分艱難。這時,我聽人家說,在成都,雞蛋可以換糧票和布票。我決定試一試。第一次我身上只有10多元錢,我買了點雞蛋到成都去,果然換到了糧票、布票。我把糧票拿回來賣,嘿,還掙了幾個小錢。我來了勁,開始學做生意。後來,我花20多元錢,買了一輛舊自行車,這樣就更方便了。我開始掙了一些錢。可惜,一次在路上,我被工商所的人抓住了,所有錢和東西全部被收繳。他們說,想要回錢和東西,必須開來三級證明。"三級證明"指的是生產隊、大隊和公社的證明。我怎麼敢去開?我出身又不好。

所以,我第一次"下海"就輸得精光。

莫法,我又出去流浪,這是我第三次流浪。這次時間更短,沒多久就被國家抓起來關押在成都多寶寺。我被關押了近三個月,放出來時我頭髮長得很,一身骯髒。

從多寶寺釋放回到生產隊後,人們不敢同我說話,我在生產隊抬不起頭,只得去跟一個木匠師傅學手藝,主要是拉鋸子改木板。我幹了一年多,只吃飯,沒有工錢。後來,國家不准五匠人員(木匠、鐵匠、泥瓦匠等)"走資本主義道路",我又被清理回來。

還是得做生意才能生存,我又買了輛自行車。

我白天勞動,晚上悄悄去買一些蔬菜,等別人睡了再把菜托回來,天不亮就趕到雅安去賣,同時把雅安的菸酒帶回來賣,比如8分錢的經濟煙、4角錢的芒果煙、2角4分一包的飛燕、5角錢一包的大前門。買煙要排隊,一次只能買5包,我就一次一次地排隊買。煙買回來後我不敢公開賣,只能打給販子,價格可以翻一倍。

在偷偷摸摸做生意的過程中,在眉山、雅安、彭山的路上,我先先後後被工商所收繳了四輛自行車和好幾千元錢,辛辛苦苦掙的一點財產轉眼就沒有了。不過,人還沒有被抓、被打。真正把我整傷心的還是生產隊。

"文革"中"一打三反"運動時,大隊書記龔年笙和生產隊長王良清說我投機倒把,把我抓去"學習班"批鬥。同時,他們抄了我的家,把我的幾十斤麥子、一百多斤穀子和一輛新自行車全部抄走了(自行車從此成了大隊幹部的公車)。

我被捆綁起來批鬥,那天晚上,鬥爭會結束後,他們用一個拌桶把我蓋起來,關在保管室。我雙手反捆在身後,悶在拌桶裡,夜裡,屎尿都拉在褲襠裡。第二天,保管員瞿留生來掀開拌桶,把我放出來。

我又一次一無所有,家裡連一粒糧食都沒有。我跑到一戶姓冷的夫婦家,他們給我煮了飯吃,看我實在沒法,兩口子商量後又給了我一升米。多年來,我一直對他們心懷感激。

我把那升米吃完後,沒辦法了,不得不又一次外出流浪。

地主子女,生存得好艱難!

五、捆綁吊打,逼我走上絕路

1976年,是我終身難忘的一年。

一天,幾個公安人員突然把我抓起來,銬到安仁鎮付安鄉一幢房子裡。這幢房子是當年劉湘手下一個叫劉麻子的連長修的私宅,現在還在。

在那兒,我遭受了我一生中最慘痛的吊打!天天皮鞭暴打,還用扁擔砍,一身打得稀爛。

他們為什麼下狠勁打?因為我不承認偷了供銷社的布。

在付安街上有一個供銷社,1976年7月28日,供銷社的布被偷了。他們想當然地認為是我偷的,因為我曾到處流浪,又是地主子女。那個年代,地主子女,人人都可以欺負。

我們問我7月28日在哪兒,在幹什麼。我想不起了。我一輩子沒讀過一天書,日子過得稀裡糊塗,某天某日真是記不起。

說不出來,又不承認,幾天幾夜連續吊,暴打!打得我屎尿失禁,拉在褲子裡,右膀和右手腕也被吊脫臼了(後來是赤腳醫生給我接好的)。下手最狠的有兩個人,其中一個是公社的武裝部長史國強,我永遠記得。

六、七天後,他們突然說:"地震那天晚上你在哪兒?"

這一下我猛然想起了,1976年7月28日是唐山大地震,那天我印象深,當時我正住在雅安車站後面的一個招待所,地震發生時,那門格吱格吱地響。

我趕緊把"不在現場"的證據告訴他們。第二天他們去調查了,我所說的是事實。

但是,他們仍然不放我,仍然把我銬起,只是沒有再吊打了。

那天中午送飯時,他們把我手銬打開一隻,另一隻仍然銬在樓梯的欄杆上。吃飯時我發現地上有顆鐵釘子,我悄悄把它撿起來。當天夜裡,我用釘子挖磚縫的石灰,然後取下一塊磚。接著又挖,總共挖下六、七塊磚,人可以鑽出去了。

但一隻手還銬著。為了活命,我拚命往外拉,手磨得鮮血直流,我還拿釘子戳,最後終於掙脫了手銬,但手上留下了終身的傷痕。

我逃出去之後,不知往哪兒走,絕望得很,我萌生了死的念頭。

我回到家,買了20多粒"敵百蟲",晚上關上門,一口氣全部吞下去。

我們瞿家有個嫂嫂,她每次到民安村時都要來找我擺擺龍門陣。也是我命不該絕,第二天她剛好來了,她看快中午了我門裡面還是關著的,她從門縫看,看見鋪蓋好像裹著人。她拍門,又喊,都沒應答。她估計出事了,趕緊去把大隊赤腳醫生吳世龍叫來。吳世龍來把門砸開,見我牙齒咬得緊緊的,於是撬開我的嘴,灌水,不知又灌了什麼藥,半天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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