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其實最黑的「黑監獄」在中國到處存在,不僅是在國有賓館、療養院和精神病院等處,它們披上美麗的外衣--「法制學習、法律學習」,進行最沒有人性的迫害--「洗腦」。例如:新津洗腦班位於成都新津縣蔡灣,掛牌名為「成都市法制教育中心」。
「洗腦」,是專門用來對付堅持信仰的人們,尤其是法輪功學員,無所不用其極。手段包括:編造誹謗謊言、偽善欺騙、軟硬兼施、肉體折磨、猛烈精神刺激、注射破壞神經中樞藥物、飯菜、開水裡放破壞性藥物、野蠻灌食、敲詐勒索、騷擾、威脅、恐嚇...等等。
同時,還可以對被洗腦者榨取錢財,因為洗腦班每「轉化」(強迫放棄信仰)一個法輪功學員,就可得到一筆可觀的獎金。像是新津洗腦班從二零零三年四月非法成立到零五年底,榨取法輪功學員所在單位的錢財初步估計已超過二百萬元。
中國這種洗腦班的形式,不僅是施行洗腦者與被洗腦者之間的迫害關係,其實連施行洗腦者本身也被扭曲了行為、被扭曲了人性價值。在中共官員威脅或利誘的情況下,施行洗腦者失去了人性中那善良的一面,從人變成了鬼。
著名學者、中國政法大學講師滕彪博士在《面對暴力的思考與記憶──致李和平》一文中寫道:「我接觸的法輪功案件和其他一些刑事案件中,辦案人員或看管人員使用酷刑已經不再以獲取口供、轉化思想為目的,酷刑成為施暴者的一種消遣和快樂,成為施暴者的一種心理需要甚至是生理需要;酷刑本身就是為了酷刑。」這也許就是新津洗腦班以及洗腦班的工作人員的狀況之一。
例如:四川省成都勘測設計院水科研所退休工程師、法輪功學員謝德清,今年4月29日在高新區法院外被中共惡警綁架,劫持在所謂「成都法制教育中心」(即新津洗腦班)不到一個月,被迫害得骨瘦如柴、小便失禁、滴水難嚥,並伴有嚴重的心絞痛,被扔回家中僅僅四天,便於2009年5月27日晚上含冤去世。死後遺體發黑。當局為銷毀證據,5月29日凌晨3點,大批防暴警察闖進成勘院退休職工謝德清的靈堂,打傷死者的大兒子謝衛東,搶走謝德清的遺體並強行火化。
在洗腦班所發生的罪行和邪惡,其對人性的踐踏,已遠遠不是一般意義上的「非法拘禁」、「非法剝奪宗教信仰」、「故意殺人」等罪名所能涵蓋的了。就像當年紐倫堡審判時,人們感到,沒有一個罪名能夠形容納粹的罪行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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