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我們反映我們裡仁莊村支部書記高三保。
高三保現年70歲,按理說年齡大,工作時間長,有經驗,能為黨幹一番事業,為群眾謀點利益,非也正好相反,他在村裡橫行霸道欺壓村民,欺男霸女,使我們村村民有苦不敢言,貪字當頭,之所以敢做違法的事情敢貪,敢欺壓百姓,有他的社會內涵。正因為關係多,助長了個人的膽大妄為,在每次換屆選舉中,以金錢買票,就這樣他的票也沒有我們村其它黨員的多,但是他通過鎮書記朱迎傑權錢交易繼續做幹部書記。
高三保在裡仁莊村利用工作之便,私自佔用107國道公路兩邊裡仁莊村南耕地50畝左右。他本人在工作期間還有重大貪污問題,私自放宅基地和污染賠償,每年縣裡賠償農民損失百萬元以上,可是到農民手裡的就沒有幾個錢,其餘的錢都叫他裝入私囊,為了把城建局環保局每年給的賠償款和幾百戶買宅基地的錢貪污掉,為了銷毀賬目,換了三任會計,估計他在任期間貪污200萬以上。
他本人還變相貪污公款,我村建了個精粉廠(16畝)因經營不善倒閉了,別人用3萬元現金承包精粉廠他不同意,可他利用職權叫他兒子以6000元低廉的價格承包了,他兒子又以5萬元的價格租出去了。現在又把集體的固定資產一整套麵粉機器賣了,賣款裝入私囊。
糧食局在我們村建了個糧站租地16畝(20年),可到期後它又利用職權私自把糧站給了他兒子,他兒子又以2萬多元轉包給收玉米的承包戶,錢收入私囊,可我們村只付給村民16畝地的租金。
他為村民辦事上也根本不稱職,我們村的幾位殘疾人,找他出證明辦殘疾證,他百般刁難索要錢財,我們村的村民都說找他蓋章出證明可真難啊!人民給他的權利都用在自己身上一點也沒有為村名服務。
他的行為在全村影響極壞,做為一個村裡帶領農民致富的領導根本不稱職,村民給他留了4句話,高三保有人幫,吃喝嫖賭他在行,貪字用在他頭上,坑害村民理應當。
在他任職的20多年來,經縣城建局排水佔地污染賠償大約400萬元,賣宅基地大約150萬元,環保局四年內賠償污染款200多萬元,我們村這麼多的收入,可不見集體財產長,光見個人肥又胖,個人有汽車,城區有樓房,他現在是我們村的首富。
尊敬的領導,就這樣的支部書記還能帶領人民致富嗎?就這樣的黨員還算黨員嗎?
我們請求領導明察暗訪查找他的犯罪事實,期盼上級領導早日把社會蛀蟲鏟出來,把集體的財產從他的私囊中拿出來,投入到集體建設中去,為構建和諧新農村做貢獻。我相信領導能為我們做主,如果領導在解決這件事情上有困難,我們將繼續請求省市領導幫我們解決,不將高三保繩之以法,我們決不罷休,
此致
敬禮
李樹君 王振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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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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