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熱價格一再漲 熱價制定不能是獨角戲

天氣漸冷,我國北方地區陸續開始供熱。一直以來,供熱價格是城鎮居民和供熱企業爭論的焦點。查閱過去幾年的資料,在供熱企業年年喊虧、與城鎮居民不斷的質疑和反對聲中,供熱價格一漲再漲,鮮有降價特例。

今年,西安、石家莊、蘭州等城市公布今冬供熱價格不變。然而在供熱價格盤踞不動的背後,是今年同比下降的煤價。「不漲價」使當地居民懸著的心稍事平靜,但也有人不買賬。

一位蘭州市民,還向蘭州市物價局提交了召開降價聽證會的申請。他認為今年煤價大幅下跌,熱價也應下調!蘭州市物價局給予明確答覆:「今年蘭州燃煤供熱價格不調整」。

就在蘭州為熱價爭議之時,甘肅省慶陽市市政府所在地西峰區卻根據煤價變動,召開聽證會下調供熱價格,「煤價下降,供熱成本相應減少」是下調供熱價格的主要依據。

在「逢聽證必漲價」這一潛規則的影響下,熱價漲落牽動著公眾的神經。看來,應該理清解決熱價漲落矛盾辦法的思路了。

政府應當適度干預供熱市場

在市場經濟中,商品價格波動是正常現象。然而,在北方地區供熱不僅是一個經濟問題,而且直接決定著居民最起碼的生存條件。在市場調節無力的情況下,政府應當對其進行干預。在核定像供熱這樣涉及千家萬戶利益的價格成本的時候,要做到公開、透明;不應以「實際操作中存在困難,搞一次聽證會需要花費大量人力物力財力」為懶政的託詞。

供熱企業要切實擔負起社會責任

企業主動加強自身技術改造,節能降耗,降低運營成本。

企業的成本核算,應當經得起相關部門的核查和群眾的質疑。據瞭解,一些供熱企業因管理不科學而高成本運營,還存在購置豪華汽車、經營賓館的現象...。

不禁要問:上述成本是否攤入供熱成本中?在煤價大幅下降的情況下,仍然「堅挺」而導致「倒掛」的成本到底是什麼?權威部門應對此進行監審。作為供熱市場上的壟斷群體,供熱企業的成本明細賬應當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的監督和質疑。由此,供熱價格的調整也就有了更明確的根據。

推進供熱定價機制不斷改進

繼續完善煤熱價格聯動機制,規範供熱價格隨行就市,讓廣大市民明明白白消費,同時也保障供熱企業的利益。山東青島、威海等地一些小區,將以面積計價改為按熱量計價的收費方式;這不僅給了居民更大的自主權,可以根據需要調整供熱時間和溫度,節約了居民供熱支出和能源成本。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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