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碰瓷兒"大有收益,中共的執法部門不受社會監督,他們自然也就學起黑社會來,"釣魚執法"即為一種。一位實名宋桂芳的博主發表文章稱:"釣魚執法"在本質上已屬於"公權碰瓷"的行為,涉嫌藉助公權故意製造事端、藉以敲詐勒索。
上海"釣魚執法"是全國縮影
二○○九年九月八日,上海的一位私家車車主張先生因好心捎一位自稱胃疼急需就醫的人去醫院,途中搭車人叫停,上來一干穿制服的執法人員扣住張先生的車輛並對其實施人身限制。執法人員出具一份金額為一萬元的處罰通知,要張先生簽字,張先生予以拒絕,執法人員就拖走了其私家車。
事件一經曝光,立刻引來網路輿論對執法行為的洶湧指責,明指此系"釣魚執法"。搭車男子分明是誘餌,好心幫人的張先生成了無辜的大魚。按事件經過來說,張先生所駕絕非黑出租,原因是:其一,他在途中兩次拒絕搭乘人主動付費的要求,表明只為幫人,不為謀利;其二,他是白領階層(年收入二十萬元),無須靠干黑出租掙錢。還有,在交通執法部門的負責人被迫就其事回答公眾質疑時,均以"不清楚"、"這是工作秘密"為辭,拒絕正面回答。據悉,此事件讓上海市委書記俞正聲大為惱火,責令法院迅速審結張先生的行政訴訟(張只要求撤銷行政處罰決定,未索賠)。由於此事件在全國造成了巨大的衝擊波,如各地被釣受害人成立了維權組織,北京高層已向上海派出工作組專門瞭解情況,並指導後續處理。到本文截稿時(十月二十四日),中共中央書記處已為該事件發了兩期《情況通報》。
在上海"釣魚執法"被曝光之前,湖北也發生了類似事件:武漢漢口區一位開水果店的店主因有小型麵包車跑日常進貨,被釣魚者盯上,釣魚者謊稱到鄂州接病人並許以一條香菸的報酬,車到鄂州就被執法人員圍住,開口罰一萬元。後經雙方討價還價,以六千元了事。"釣魚執法"在全國各地很普遍,有釣到"真魚"的,也有"釣砸了"的,如上海與湖北的情況均被媒體曝光。
專家估計,全國執法部門以"釣魚執法"方式獲取的非法收入每年在四十五億元左右,而且成為支持執法部門運轉的一大資源。
合法搶劫在社會蔓延
"釣魚執法"僅是合法搶劫的一種,合法搶劫存在於公權力行使的任何地方,換句話說,只要和公權力沾上一點邊兒,就可以肆無忌憚地以合法搶劫手段謀取利益。比如山東冠縣文化局的市場稽查大隊聯合公安局突襲縣城全部二十一家網吧,以網吧輕微違規為由,責令停業兩個月整頓並每家罰款一萬元。罰款一萬元顯然超過了小縣城網吧的承受能力,據冠縣的一些資深網民說:文化局的經費缺乏而且福利微薄,該局就決定對網吧執法,經請示縣委宣傳部門與縣政府,由文化與公安兩家一起執行。原計畫工商局也參加"封吧行動",但考慮工商局要從罰款中分成,主管縣長拍板將工商局排除在外。
公權力部門的合法搶劫在社會上起到了傳染作用,一些沒有明顯公權力卻對社會生活能發生重要影響的機構也開始搭便車。據民間教育研究學者估計:全國公立小學借公共資源(狹義指教室與教師資源)開辦"貴賓班"、"特教班"(俗稱"VIP班")的超過三千所,年收入達十個億。VIP班裡不僅有最好的師資,而且空調、電腦、飲水機等一應俱全,最特殊的地方是班裡人數少(因此環境好),而普通班裡少則四五十人,多則超過七十人。如此,學生中不僅等級觀念生成,而且仇視心態普遍化。
地方財政困難的推動因素
合法搶劫之所以"合法",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於執法部門有罰款任務,比如湖北鄂州地區的交管執法部門二○○九年全年罰款任務為兩千三百二十萬,到九月底才完成一千六百餘萬,現在處於"任務和時間賽跑"的狀態。此種情況全國各地都有,上海的情況也不例外。雖然說進行合法搶劫的執法人員有相當利益可圖,但是搶劫來的大部分收入構成了地方財政的一個進項。據中國經濟網轉引國家發改委的數據稱:地方政府負債超過五萬億和"准市政債"的空前上漲或引發償還風險與信用風險。
地方政府刺激經濟的財政來源不足,必然要鼓勵執法部門進行合法搶劫。到引起太大的民憤,才有媒體事後介入,而且不敢做縱深報導。至於大量的日常違法執法,則被老百姓稱為"癩蛤蟆長疥──誰也治不了的事兒"。習近平在國慶長假結束後對廣大黨員說:"目前黨內存在不少問題,嚴重削弱了黨的戰鬥力,損害了黨與人民的血肉聯繫,嚴重影響黨的執政地位。"一位參加學習該講話的地方中級幹部則說:"什麼損害血肉聯繫?不罰款,公安局就不能運行,政府車輛就沒錢加油。這才是最實際的問題!"
民眾必須監督公共權力
北京一位學者說:"中國現在最需要的不是共產黨的內部監督,而是民眾對公共權力的監督,否則腐敗現象會愈演愈烈。"這樣的說法已經相當溫和,民間觀察人士中的一種意見則認為:到共產黨亡黨那天,它也不會允許民眾真正監督公共權力;與其讓民眾監督而亡黨,就不如與民意抵抗到底,拖延亡黨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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