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貪官受審語出驚人:錢非給我 是給局長職位

 

本報訊 據《都市時報》報導,11月11日,紅河中院開庭審理個舊市巨貪,原個舊市建設局局長、規劃局局長、個舊市政府副調研員吳會祥涉嫌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

法庭上,貪官吳會祥語出驚人:"錢不是送給我的,是送給局長這個位子的。"

當官十餘年資產近千萬

檢察機關查實,1997年8月至2008年8月,10餘年間,吳會祥利用職務之便,以各種方式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220.4萬元。吳會祥因涉嫌受賄罪被查處後,偵查機關依法扣押、凍結吳會祥及其家庭成員名下的724.597萬元人民幣,價值165.8993萬元的房產、車輛,另查明其合理支出 25.1518萬元,以上財物折合915.6481萬元人民幣。其中,220.4萬元是吳會祥受賄所得,56.9441萬元和其他108.5萬元的收入來源合法,另有529.804萬元不能說明其合法來源。

法庭上貪官語出驚人

"別人為什麼會送給你錢?""因為我是局長,他們送錢是送給建設局長,不是送給吳會祥。如果我不是局長,他們就不會送給我錢。"面對公訴人的問話,吳會祥此語一出,嚴肅的法庭傳出一陣笑聲與唏噓聲。

"我知道收錢是犯法的,我錯了,我現在非常後悔,我願意交代所有的問題。"法庭上,吳會祥幾次落淚,並用那雙戴著手銬的雙手擦拭眼淚。他還告誡所有人以他為教訓,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不要為錢走上犯罪之路。

本案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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