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邦約法彰顯無為而治(圖)

歷史的車輪滾滾前行,奔波在生活路上的腳步浩浩蕩蕩。在這樣一個高速度、快節奏的時代,閱讀方式也進入了一個"讀圖"的新時期。

文字,記載著歷史的軌跡;圖片,還原了文字背後的故事。為此,本刊特開闢"法律圖考"欄目,以最通俗的方式,追本溯源,帶領您重新認識中國歷史上的"法文明"。

公元前206年,漢高祖劉邦率領大軍攻入咸陽。為取得民心,他把關中各縣父老、豪傑召集起來,鄭重地向他們宣佈道:"父老們苦於秦朝的苛虐法令已經很久了,批評朝政得失的要滅族,相聚談話的要處以死刑,這種情況馬上就要改變了。我和諸侯們約定,誰首先進入關中就在這裡做王,所以我應當做關中王。現在我和父老們約定,以後大家需要遵守的法律只有三條:殺人者處死刑,傷人者和搶劫者依法治罪。其餘凡是秦朝的法律全部廢除。所有官吏和百姓都像往常一樣,安居樂業。總之,我到這裡來,就是要為父老們除害,不會對你們有任何侵害,請不要害怕!再說,我所以把軍隊撤回,是想等著各路諸侯到來,共同制定一個規約。"

劉邦隨即派人和秦朝的官吏一起到各縣鎮鄉村去巡視。向民眾講明情況。秦地的百姓都非常喜悅,爭著送來牛羊酒食,慰勞士兵。劉邦推讓不肯接受,說:"倉庫裡的糧食不少,並不缺乏,不想讓大家破費。"人們更加高興,惟恐沛公不在關中做秦王。

劉邦的約法三章反映的是道家崇尚自然,主張以道統法、無為而治的法律理念。道家對自然法則的崇尚和對現實社會的批判的法治思想對後世的政治、法律都有一定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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