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認真」貪官:受賄收假幣要對方補(圖)

新華網杭州11月6日電、日前,浙江省瑞安市潘岱辦事處城建辦原主任錢翟因涉嫌受賄被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經查明,2007年至2009年,錢翟在擔任瑞安市潘岱街道辦事處城市建設管理辦公室主任及從事城建工作期間,利用查處違章建築的職務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金額達157100元。

有意思的是,在收受賄賂時收到了假幣,錢翟也能要人"補回來"。2008年上半年,錢翟以自己和領導要到外面旅遊為藉口,向某工廠老闆謝某要了21600元。收錢後,錢翟首先拿了其中一部分用於賭博,另外一萬元存銀行。不料,存錢的時候發現這筆錢當中有一張是假幣。假幣當場被銀行沒收了,錢翟只好自己拿出一張湊成一萬元存進去。他對這事"唸唸不忘",打電話和謝某說了,謝某在電話裡馬上說會補上的。後來,謝某去錢翟辦公室當著很多人的面,將這100元交給錢翟。


網路小丑星短評:

以前我們只聽說給貪官送東西有送假煙、假酒、假名人字畫的,很少聽說有送假幣的。看來這是因為假幣很容易被發現的原因。所以通過件事希望大家能吸取教訓,以後給貪官可以送假煙,送假畫。但不能送假酒,因為假酒說不定喝出人命,到時追查到你那裡也是要吃官司的,弄不好會以投毒罪論處的。更不能送假幣,因為驗鈔機一下子就驗出來了。讓人家提出來換真錢,多沒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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