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廣州市人民檢察院向市人大代表書面匯報今年1至10月的工作情況。據悉,今年1至10月,市檢察院共立案查辦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案件394件406人,相比去年同期上升15%,追繳贓款贓物價值4371萬元。其中,立案查辦貪污、賄賂、挪用公款等職務犯罪案件335件346人,100萬元以上的特大貪污受賄案件41件,處級幹部48人,廳(局)級幹部5人。(2009年11月5日《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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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說,這樣的新聞讀起來確實大快人心,48名處級幹部、5名廳(局)級幹部在10個月內相繼落馬。但高興之餘,又頓生幾絲傷感。近年來,杜世成、劉志華、鄭筱萸等一大批高官相繼被查辦。
不難想像,這48名處級幹部、5名廳(局)級幹部對這樣一種高壓反腐形勢不可能不知道、不明白,也不可能對政策法規不瞭解,根本原因還在於自我放縱,私慾膨脹,把黨性原則拋在腦後。權力加上私慾膨脹,就容易貪贓枉法、瀆職侵權,導致腐敗。
正因如此,我認為,廣州市48名處級幹部、5名廳(局)級幹部在10個月內相繼落馬,再次驗證這樣一個道理:繩子總在細處斷,為官多從貪上栽。貪慾是萬惡之源,貪圖奢侈享受,驕奢淫逸,揮霍無度,錢財的佔有慾不斷上升,就必然要走上"枉道",災禍迅速降臨,終至落入法網。試看近些年來媒體所披露的一些貪官,走的不就是這條邪路麼?
黨的領導幹部貪慾膨脹,利慾熏心,在金錢面前打敗仗;追逐名利,撈取功名,急功近利;持權輕法,心存僥倖,變成了人民的罪人。廣州市48名處級幹部、5名廳(局)級幹部在10個月內相繼落馬不就是鐵證嗎?
然而,令人憂心的是,時下很多黨的官員還在執迷不悟,心存僥倖,拈花惹草,恣意妄為。但是,要知道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出獵人的槍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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