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和政府

國家,單純從文字的意義上說,真的很抽象,就是那一塊土地,就是那一群人。而且,說不定因為那群人的關係,那土地隨時隨地還有變大變小的可能。而那一群人,可能有我們的親人,親戚,朋友,熟人,陌生人,愛的人,恨的人,漠不關心的人,牽腸挂肚的人。

其實,人之所以說愛國,他很大程度上是因為,那一群他熟悉的人,愛恨親疏深深的植入了他的記憶,那一塊土地,貧瘠或者富藏,一草一木已經深刻的滲入他的夢境。

但是,國家的概念其實是人為給予的,文化給予的,認識給予的。甚至可以說是侵略給予的,武力的侵略和文化的侵略。因為人的侷限就那麼大,認識的範圍就那麼廣。

現代國家的意義其實在某種意義上說已經變成了利益的禁錮,權力的施予。說明白點實際上不過是生活幸福指數的高低,切身感受的好壞。

所有意識形態的東西對於一個國家來說,實質上不過僅僅是掩蓋利益目的的遮羞布。武力侵略或者文化攻擊的藉口。你叫它幌子也行。

所以,有人說國家不過是一個特定疆域的集合。很有道理呀。

政府,從文字去理解實在是莫名其妙,我們暫時把它稱為政權的意思,而政府的意思就是,這一個房子裡面或者這一個圍牆裡面。現代政府的意義就是管理功能,無論你什麼政權,或者政府,其功能不過僅僅是管理。

說了這些莫名其妙的東西,歸根結底又要說到國家制度上,因為國家的抽象,政權的莫名其妙,那麼,集合這個國家或者政權存在的根本就是,這個國家所在的人的幸福感受。

政府的構建是國家的特定表現,它的基礎是人,就是這個特定疆域的集合範圍內的人,通過自己的方式,為了不至於發生弱肉強食的事情,為了規範大家的一些公共行為規則,才組建了這個叫政府的東西,所以,政府的權力本身是空乏的,反過來說就是,沒有一些人對另外一些人的賦予(用我們習慣的說法也就是擁護吧),就根本不存在權力。

這就產生了權力尺度的問題,也就是權力道德或者叫政治(政權)倫理,一些人賦予另外一些人的權力,原本是為了生存得更好,當他們賦予出去的權力反過來讓他們生存得更艱難更痛苦的時候,這些賦予出權力的人要收回本是他們賦予的權力,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那麼,這時候被賦予權力方卻利用這個權力去打擊甚至是鎮壓這些賦予權力者,這個政權就是邪惡的了,就是人人當而誅之的事情了。這就叫反抗!

所以,反抗的存在是合理的,因為它是來自於合理訴求;而政權鎮壓的存在是倒行逆施的,它是違背了政治(政權)倫理的。

結合我們現在生存的這個國家的現實情況,你,我,他是怎樣的生存感受,可能,你比我更有發言權。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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