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長,何以「游」進監獄?

當前中國官場,有一句極為流行的說法,就是"吃點、喝點、玩點、樂點,無傷大雅,不會犯錯誤"。可近期浙江省卻連續出現了因吃喝和玩樂而走進監獄的案例。

上月下旬,《新華社》曾報導浙江法院以貪污罪、受賄罪,一審判處岱山縣高亭鎮中心衛生院院長傅平洪有期徒刑11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5萬元。引人注目的是,他用公款為自己吃喝玩樂埋單的44萬餘元也被法院全額認定為貪污款。

傅平洪為自己吃喝玩樂埋單所支付的費用被列為貪污款,在公款吃喝現象十分嚴重的情況下,不啻是平地一聲雷,令那些肆意揮霍公款的官員們,多少能感到絲絲的涼意。傅平洪管不住自己的一張嘴,終於將自己"吃"進了監獄,這在中國司法史上還真的很罕見。

傅平洪因"吃"被判刑,而嵊州原環保局長卻因"游"而進監獄。今日《錢江晚報》一篇題為《浙江嵊州原環保局長享受商家免費豪華游獲刑》的文章,報導了嵊州市原環保局局長王某,從一家人接受某公司老闆免費豪華港澳游開始,和商人越走越近,利用職務便利,在環境影響評價、項目申報等方面為該公司提供關照和幫助。期間,非法接受該公司老闆為其支付的旅遊團費10800元,並分多次非法收受財物共計近10萬元,最終獲有期徒刑6年。

無論是鎮中心衛生院院長,還是縣級市的環保局長,這些因吃喝玩樂而失去人身自由的,都是一些小官,而更多手中握有重權的,吃喝玩樂根本就不算腐敗。如原中石化老總陳同海,自恃是正部級官員,每月公款吃喝玩樂達120萬元。監察部、國辦曾找他談話,要他注意影響時,陳竟然回應說:"每月交際一、二百萬算什麼,公司一年上交稅款二百多億。不會花錢,就不會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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