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越獄犯讓16個單位168人立功受獎(圖)



內蒙古自治區30日召開偵破「10·17」襲警越獄案件總結表彰大會,16個單位、168名個人立功受獎,其中呼和浩特市和林格爾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技術中隊民警郭延軍、內蒙古公安廳刑警總隊協查緝捕支隊副支隊長王蘇榮、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局長顏炳強等7人榮立一等功。

在「10·17」襲警越獄案偵破過程中,郭延軍與越獄逃犯搏鬥英勇負傷,目前仍在醫院治療。王蘇榮在逃犯負隅頑抗刺傷民警時,果斷開槍將這名逃犯擊斃。顏炳強在案件偵破中一直在前線指揮作戰,作戰方案周密正確。榮立一等功的還有和林格爾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栗耀庭,和林格爾縣公安局局長張玉嶺、政委陳青華和副局長侯天勝。

同時,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偵破「10·17」專案前線指揮部、內蒙古公安廳指揮中心、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指揮中心、和林格爾縣公安局、武警內蒙古總隊一支隊、武警內蒙古總隊三支隊、武警內蒙古總隊呼和浩特支隊、呼和浩特政法委、和林格爾縣委被授予先進集體稱號;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長舒雅等16人記二等功一次;和林格爾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李志勇等31人記三等功一次;內蒙古公安廳刑警總隊政委李鐵豐等114人獲「先進個人」稱號。同時,對武警內蒙古總隊予以通令嘉獎;對參與偵破「10·17」案件的包頭市公安局、赤峰市公安局、烏蘭察布市公安局、鄂爾多斯市公安局、內蒙古民航機場集團公司、和林格爾縣舍必崖鄉予以通報表彰。

看來見者有份啊 ,抓區區四個罪犯,竟然讓這麼多人立功!?抓捕這四個越獄罪犯一共才用了66個小時!

分了多少錢,能讓全國人民知道嗎?

當然如果都立功了,理應受獎,可問題是,這四個罪犯是越獄出來的,在監獄嚴密的制度和措施下,罪犯是如何找到漏洞的?有多少人該為此負責?不要只獎不罰。同樣是為這四個越獄罪犯,能有受獎勵人數的十分之一為越獄事件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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