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雲飛:冉氏新聞評論週刊(133)
一:衛留成:把黨報黨刊發行列為重要政治任務。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1026/10293721.html。平常吹噓黨報黨刊是如何如何地貼近群眾,為群眾利益服務,那麼為什麼民眾視之若敝屐,避之若瘟疫呢?那就是不講人話,講空話套話廢話假話,已成為黨報黨刊的不二標籤。一種報刊不依靠市場,卻強行讓公款消費,納入財政劃撥之中,花納稅人的錢愚弄納稅人,洗了納稅人的腦,就是為了讓納稅人不知道自己的權利,所以我認為黨報黨刊的公款消費和財政劃撥應該取消。是騾子是馬,拿到市場上來競爭,扶持黨報黨刊本身就是對市場的違背,搞不公平競爭。把黨報黨刊的發行當成政治任務,慷納稅人之慨,暴露了黨報黨刊與民眾利益完全相違背的本質。二:縣委書記落馬群眾打橫幅慶祝。http://gcontent.nddaily.com/7/29/729fe11bfd2eab32/Blog/aee/2466cb.html。不進行良性的制度改革,一個縣委書記的倒臺,有什麼值得慶賀的呢?因為懲處了一個落馬的縣委書記,並不能保證其繼任者不貪,有時正因其"餓"而可能更甚於前者。普通民眾當然沒能力去思考縣委書記貪污的深層原因,只會短暫的歡呼表達一點自己的感受,我認為這是他們的權利。但僅主張這樣的權利,對自己的權利並無切實的保障。但縣委書記落馬,民眾上街,那麼以後市委書記省委書記落馬,民眾會不會上街呢,這也是完全可能的--我要再強調一遍,上街遊行完全是民眾的權益,憲法主張大過遊行示威法--這裡面透露出一種什麼信息,那就是官民衝突和民心向背,這樣的民意若不注意,政府若不加以良性改革,那麼對執政者乃至整個社會的良性發展來說,並非好的徵兆。
三:"是否拉屎也要告訴你?"http://www.ycwb.com/ePaper/ycwb/html/2009-10/28/content_635553.htm。現在的官員和公務員講雷人語錄的頻率越來越高,有人說這表明他們開始"講真話"。這是不是真話呢?這是他們內心的真話固然不假,但這真話該不該講呢?肯定不該如此講,肯定不符政治正確(這裡是正面用此意)。但為什麼不符政治正確,官員和公務員卻能肆無忌憚地講呢,一來是公權力傲慢冷漠,已成為常態。二來,這表明沒有真正的監督,權力擁有者已喪失基本公務員準則和做人底線。三來更是違反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違法行為。凡是公共利益有關的事,連拉屎臭與不臭當然也應該告知民眾,因為這一切事關民眾利益,以及一切公幣的開銷和使用。
四:河北威縣191名新教師被要求捐款數萬換編製。http://news.sina.com.cn/c/sd/2009-10-28/034618921587.shtml。由於經濟危機的影響,大學生的就業遭遇空前的壓力,此前並不被看好的教師職業也因其相對穩定的工作和收入,而受到人們的青睞。但就在這樣的情形下,河北威縣教育機關公然利用這樣的公招機會斂財,先把老師招進去,然後逼迫每個教師交三、五萬不等,美其名曰教育捐助款。這教育捐助款怎麼使用,收款者根本是一問三不知,而且還把"被捐助"這種逼迫行為視作自願捐助,其欺人也若此。一個國家的教育腐敗到如此地步,問題甚多,真可謂百孔千瘡,你怎麼讓民眾看到真正的希望?
五:中國修改選舉法,城鄉居民擬同票同權。http://news.163.com/09/1027/10/5MKGCSG30001124J.html。幾十年來城鄉二元結構的治理模式,使得農民在普遍社會不公之上,加重一層不公而成為徹底的二等公民。一個成天喊為人民服務,宣傳平等的政府,卻造成世上最不平等的公然歧視。我們當然歡迎農民和城市人選票同等,但我們更呼籲選票能夠真正發揮作用,而不是成為掩蓋選舉實質的道具。我們現今的各種選舉,根本不是民眾權利的切實表達,更不能對民眾的權利加以切實保障。徒有選舉的形式而欺世,這樣的選舉除了裝飾效果外,不會對民眾利益和社會進步有任何實質性的幫助。修改選舉法使農民和城市人同票同權,只是選舉治理中非常微小的一步,必須讓選舉成為真正制約權力的堅強調節槓桿,才能讓選舉的真實含義得以體現。
六:廣州財政局長解釋為何"賬本"不見"三公"消費。http://www.infzm.com/content/36404。廣州不像上海一樣,把財政預算視為國家機密,這是應該肯定的行為。國家機密現在已成為利益集團胡來的殺手鐧,貪官在此優遊有餘,公權力機關得此保駕護航,所有污爛的交易便躲過了民眾的監督。眾所周知,如今的財政預算你不公布出來,並不表明大家對官方其間的貓膩沒有一個基本的認識。但公布出來後,官方的許多項目也的確令人匪夷所思。公家的幼兒園等單位一年如此多的財政撥款,其實就是對官員子女變相的福利發放。與此同時,"三公"消費在財政預算中,卻沒有明確的細目,只與項目掛鉤,這正是財政使用的黑洞。財政預算不能粗放,應該細化,"三公"消費應從財政預算卡起,到財政使用實行完全的公開化透明化,避免納稅人血汗的巨大浪費。
七:明年起保安要持證上崗,犧牲享受烈士待遇。http://www.infzm.com/content/36225。保安公司持證上崗是應該的,有基本的考試要求也合理,但完全不能由公司自行聘用,統一在公安機關的安排下,這又成為公權力擴大自己權力和利益的機會,腐敗和尋租便由此誕生。至於說犧牲了由國家賠償,按烈士對待,我認為這是不妥的。一來烈士不能亂批發吧,到處意識形態化並非國民之福;二來許多保安受聘是公司行為,並非與民眾公共利益有何關係,其犧牲應由公司和相應的保險公司來解決,而不是由納稅人的錢來負擔。這樣的保安條例法的頒布,是對納稅人權利的又一次侵犯。
2009年11月2日8:56分於成都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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