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自古以來就重視歷史,也十分看重用文字記載歷史的史官。中國有文字記載的歷史,從炎黃堯舜至今已有五千多年了。三代處於甲骨文、金文時代,史事記載有限,後人對其歷史的追溯也相當簡略。春秋時期有了竹簡、帛書,史事記載豐富起來,這才有了較為詳實的史書,孔子作《春秋》要比被西方史學家譽為"歷史之父"的古希臘歷史學家希羅德(HERODOTOS,約公元前484-約公元前425年)所著的《歷史》--書還要早,這是值得中國人引以為自豪的事情。
舉世周知,我國史書汗牛充棟,浩如煙海。一部《二十四史》就有3219卷,4500多萬字,加上數不清的私史、野史、雜史和各種史誌,世界上哪一個國家有如此卷帙浩瀚、博大精深的史書?建造這樣一座蘊藏豐富的歷史寶庫,正是歷代史家辛勤勞動的結果。
然而,當人們在這座巨大的文化寶庫中吸取豐富營養的時候,你可曾想到,中國古代的史官為了給後世留下一部真實的歷史,他們付出了多大的代價,遭受了多少厄難?!
一
在中國歷史上,設立史官,記錄國家大政和帝王言行,是一種由來已久的制度和傳統。
商周時代,甲骨文中有"作冊"、"史"、"尹"等字。金文有"作冊內史"、"作冊尹"的記錄。據王國維在《觀堂集林》中考證,"作冊"和"內史"是同樣的官職,其長官稱"尹",都是掌管文書、記錄時事的史官。
春秋時期,"君舉必書",有大史、小史、內史、外史、左史、右史等史官。"大史掌國之六典,小史掌邦國之志,內史掌書王命,外史掌書使乎四方,左史記言,右史記事。"(劉知幾:《史通·史官建置》)。《禮記·玉藻》說是"動則左史書之,言則右史書之"。可見,史官的分工和職責是十分細緻、明確的。
秦漢以後,史官的名稱繁多,職務各異,但史官的設置卻一直保留下來。秦有太史令,漢置太史公,唐設起居郎,還有蘭臺令、柱下史、著作郎、左右史等等,歷朝歷代都有史官。
唐朝劉知幾著《史通》,對古代史官建置的起源與演變,有詳細記述。他認為史之為用,是"記功司過、彰善癉惡、得失一朝、榮辱千載"的大事。假如沒有史官,就會善惡不分,是非不辨,功過不清,結果是"墳土未乾,妍媸永滅"。因此他說:"茍史官不絕,竹帛長存,則其人已亡,杳成空寂,而其事如在,皎同星漢。用使後之學者,坐披囊篋,而神交萬古;不出戶庭,而窮覽千載。見賢而思齊,見不賢而內自省。若乃春秋成而逆子懼,南史至而賊臣書。其記事載言也則如彼,其勸善懲惡也又如此。由斯而言,則史之為用,其利甚博。乃生人之急務,為國家之要道。有國有家者,其可缺之哉!"其實,對於"史之為用",歷代帝王心裏也很明白。不過,他們設置史官,沿用"君舉必書"的春秋傳統,並不考慮什麼彰善癉惡、激濁揚清的問題,目的只是為自己樹碑立傳,流芳百世。《史記·孟嘗君傳》載:"孟嘗君待客坐語,而屏風後常有侍史,主記君所與客語。"侍史記些什麼?後人不得而知。大概是記述他"好客自喜"的善舉,總不會讓侍史記述他在路經趙國時,只因趙人出觀,笑稱他"乃眇小大夫",便擊殺數百人的罪行吧。
《史記·廉頗藺相如傳》載有秦趙二主鼓瑟擊缶的故事,很有意思。在"完璧歸趙"以後,秦王懷恨在心,連續兩次伐趙,殺了兩萬多人,然後又要與趙國和好,約趙王在澠池相會。見面後,秦王趁機羞辱趙王,便在酒酣耳熱之際對趙王說:"寡人竊聞趙王好音,請奏瑟。"趙王鼓瑟之後,秦御史立刻記入史冊:"某年月日,秦王與趙王會飲,令趙王鼓瑟。"藺相如看了,心裏不是滋味,便以牙還牙,對秦王說:"趙王竊聞秦王善為秦聲,請奏盆缶,以相娛樂。"秦王怒,相如進缶跪請。秦王仍然不肯擊缶,相如便威脅說:"五步之內,相如請得以頸血濺大王矣!"於是"秦王不懌,為一擊缶。"相如立刻要趙御史記錄在案:"某年月日,秦王為趙王擊缶。"這樣,我為你鼓瑟,你為我擊缶,雙方就扯平了。
歷代帝王對於史官們載言記事,都是字斟句酌,斤斤計較。至於"君舉必書",卻是有選擇、有條件的。有了功績,做了好事,當然要大書特書。就是沒有功績,沒幹好事,也要虛構一些載入史冊;或者"假人之美,藉為私惠";或者顛倒黑白,把壞事說成好事。總之,"自稱我長,相謂彼短","略外別內,掩惡揚善"(劉知幾:《史通》),凡是對自己有利的事,"必書"無疑;凡是對自己不利的事,萬萬不可見諸史冊。帝王們或多或少都會幹一些壞事,那些賊臣逆子、淫君亂主,干的壞事就更多,但是干歸干,舉歸舉,要載入史冊,傳之後代,是絕對不允許的。"穢跡彰於一朝,惡名披於千載",有哪一個帝王願意把自己的"穢跡"載入史冊呢?所謂"君舉必書",不過是一句假話。
史官們就不同了。他們對於"君舉必書"的態度頗為認真。中國古代的史官有"秉筆直書"的好傳統,成為後世史官競相繼承的品藻和史德。他們都知道"史之為務,申以勸誡,樹之風聲","夫所謂直筆者,不掩惡,不虛美,書之有益於褒貶,不書無損於勸誡"(劉知幾:《史通》)。因此,對帝王們的言行,隨時都要記錄下來,不管你"舉"得對不對,都要"直書其事"。那怕把屠刀架在脖子上,也要說真話,不說假話。"寧為蘭摧玉折,不為蕭敷艾榮",絕對不能"蘭艾相雜,朱紫不分"。
帝王和史官,一個要"自稱我長"、"掩惡揚善",一個要"直書其事,不掩其瑕";一個要文過飾非,一個要"君舉必書";一個要為自己樹碑立傳,一個要對後人"申以勸誡"。兩種目的,兩個標準,南轅北轍,形成兩種力量的尖銳矛盾和較量。較量的結果,常常是權力壓倒亢直者,屠刀強過筆桿子。在封建君主專制下,史官們屢遭厄難,原因就在這裡。
二
歷史的辯證法是這樣:歪曲歷史的暴虐者,他們生前的萬般風光是以死後接受歷史的審判為代價的;而秉筆直書的史官,他們生時遭受的厄難卻常常獲得歷史賜予的花環。
"晉之董狐,書法不隱";"齊之南史,直書崔弒"。這是我國幾千年來傳為美談的兩個故事,也是古代史官"秉筆直書"的兩位先驅者。
董狐,是春秋時期晉國晉靈公在位時的一個史官。晉靈公年紀很輕就繼位為國君,不但幼稚,而且驕橫。例如他在高台上用彈弓射擊行人,以此取樂;他的廚子因為煮熊掌煮得不合他的口味,他一怒之下竟然把廚子殺了。對晉靈公的胡作非為,國相趙盾屢次諫諍,可是晉靈公不但不聽,反而要殺趙盾。在這種形勢下,趙盾只得逃出都城,到外地避難。這時,趙盾的同族趙穿舉兵殺死靈公,然後把趙盾叫回都城,另立晉成公為國君,趙盾繼續擔任國相,主持國政。對這一件事,晉國史官董狐認為,殺死靈公的真正責任者應該是趙盾,所以就直言不諱地在史冊上記下:"趙盾弒其君"。趙盾見了,大為吃驚,解釋自己並無弒君之罪。董狐說:"你身居相位,出去既沒有走出國境,回來也沒有懲辦凶手,這弒君的罪名,不是你是誰呢?"趙盾無可奈何,長嘆曰:"嗚呼!我之懷矣,自詒伊戚,其我之謂矣。"《左傳·宣公二年》載有這段故事。於是,孔子對董狐稱讚道:"董狐,古之良史也,書法不隱。"不過,孔子也稱讚趙盾,說道:"趙宣子(即趙盾),古之良大夫也,為法受惡,惜也,越境乃免。"孔子的評論是否正確,姑且不論。但無論如何,後來人們稱讚正直的史官,就叫做"董狐";把直書其事的文筆,讚為"董狐之筆"。
有人提出問題,董狐之"書法不隱"固然值得稱讚,但他並沒有遇到什麼麻煩。為什麼?劉知幾說:"夫為於可為之時則從,為於不可為之時則凶。如董狐之書法不隱,趙盾之為法受屈,彼我無忤,行之不疑,然後能成其良直,擅名今古。"(《史通·直書言》)按照劉知幾的說法,董狐擅名今古,有趙盾成其良直,是為於可為之時。如果不是趙盾"為法受屈",恐怕董狐就凶多吉少了,這似乎有點道理。史官的直書其事,確實需要有一個較為寬鬆的客觀環境和讓人說話的條件。不過,尊重客觀事實,直書其事,是史官的責任。在"不可為之時",是不是就不為了呢?齊之南史,就是在"不可為之時"而為之的不怕死的史官。
春秋時期,齊國的大臣崔抒與齊莊公為爭奪美女發生矛盾。崔抒藉機殺了齊莊公,立了齊景公,自己做了國相。對此,齊國太史記道:"崔抒弒其君"。崔抒不願意在歷史上留下弒君的惡名,下令把這個太史殺了。繼任的太史還是這樣寫,又被殺了。第三個太史仍然這樣寫,也被殺了。第四個太史照樣直書其事,崔抒感到正直的史官是殺不絕的,只好作罷。這時,齊國另一位史官南史氏,聽說接連有三位太史因實錄國事被殺,惟恐沒有人再敢直書其事,便帶上寫有"崔抒弒其君"的竹簡向宮廷走去,中途得知第四位太史照實記錄沒有被殺,就回去了。《左傳·襄公二十五年》記載了齊太史"身膏斧鉞"的事跡,齊南史的不畏強暴,秉筆直書,幾千年來被譽為中國古代史官的典範。
有了董狐、南史這樣的光輝榜樣,中國歷代的史官就更加懂得了自己的社會責任,增強了秉筆直書的膽氣。不過,在高度的中央集權制度下,帝王的意志和尊嚴是不容侵犯的,真正秉筆直書的史官並不多見。因為任何一個帝王,即使是極英明的帝王,也不會喜歡像董狐、南史這樣的史官,不會允許史官把自己做過的壞事記錄在案,傳之後代。他們手中的權力足可以控制史官的行為,決定史官的命運。所以,正直的史官從來命運多蹇,就像劉知幾所說,他們或"身膏斧鉞",或"取笑當時",或"書填坑窖",或遭秘密殺害而"無聞後代"。然而儘管如此,直書其事的史官仍然不絕如縷,中華民族的歷史還是要寫下去。
三
在史官的厄難史上,我們不能不首先說到司馬遷。
司馬遷是董狐、南史這類史官最傑出的代表之一。正因為如此,他不可避免地要經歷厄運的磨難。司馬遷的時代,是雄才大略的漢武帝在位的時代。可是就在這樣的漢家盛世,司馬遷卻因為替人說了幾句好話,便蒙受一場千古冤獄,遭受了令人無法忍受的奇恥大辱。司馬遷歷時十餘載發憤著書,寫出了涵蓋從黃帝到漢武帝三千年歷史的鴻篇巨著《史記》,可是在很長的歷史時期裡,《史記》卻被視為"謗書"。現實對司馬遷是不公正的,歷史卻對司馬遷作出了高度的評價。劉向、楊雄稱司馬遷為史之良才,魯迅把《史記》譽為"史家之絕唱,無韻之《離騷》"。歷史終於還了司馬遷一個公道。
司馬遷出生在一個史官世家,他的父親司馬談就是漢朝的太史令。司馬談一心要寫一部繼孔子《春秋》之後記錄"明主賢君忠臣死義之士"的史書,可惜壯志未酬身先死。司馬遷繼承父親的遺志寫《史記》,不幸到了公元前98年,寫到第七年的時候,一場大禍突然落在他的身上。
當時,在與北方匈奴的戰爭中,漢朝大將李陵奉命率領五千步兵出擊,直搗匈奴單于的大本營,殺得敵人膽戰心驚。後來,匈奴方面增加八萬多騎兵將李陵部隊包圍,李陵在沒有援兵、孤軍奮戰、矢盡弦絕、傷亡慘重的情況下,被迫投降了匈奴。消息傳到長安,滿朝官員都指責李陵辱國。漢武帝詢問司馬遷的意見時,司馬遷直抒己見,認為李陵轉戰千里,英勇奮戰,實在是因為敵強我弱,後無援兵,不得已才暫時降敵,相信他會尋找機會再立一份與其失敗相當的功勞來報效朝廷。退一步說,即使他後來什麼事也沒有干成,那麼以前他的赫赫戰功也足可以抵罪了。
司馬遷的直言,觸怒了漢武帝,以為他是"誣罔主上",下令將他關進監獄治罪。第二年,謠傳李陵幫助匈奴練兵以對付漢軍,漢武帝信以為真,下令將李陵的母親、妻兒全家處死,司馬遷也被判為死刑。漢朝的法律規定,死刑可以出七贖罪或者改為宮刑。司馬遷兩袖清風,沒有錢贖罪,但他要活下去,只好接受殘酷的宮刑。
李陵事件,對司馬遷是極為嚴重的打擊。他所遭受的宮刑,不僅使肉體蒙受了巨大痛苦,也給他帶來了無比的恥辱。由於宮刑是對人體那個神秘敏感的器官施刑,是一種不把人當人看待的酷刑,所以受宮刑也就因其人格受辱而為人們所不齒。何況司馬遷是為了活命而主動請求改為宮刑的,這就更加遭到當時很多人的鄙視和辱罵。然而那些看風駛舵、落井下石的勢利小人們哪知道,司馬遷是為了完成一部恢宏的歷史著作,為了實現一個遠大的人生理想才忍辱負重的?這是司馬遷心靈上一種難言的隱痛。
司馬遷的受辱,本來就是一樁冤案,可是當這個冤案永遠也無法平反的時候,他心裏該蒙受多大的委屈和痛苦呢?當年,司馬遷為李陵辨誣,如果說這只是一時蒙冤,日後還有希望說清楚的話,那麼隨著人們的推波助瀾,司馬遷蒙受的已經是不白之冤了。因為無論如何,到後來李陵畢竟是"投降"了。這個"事實"證明了司馬遷的辨誣是"錯"的。可是,李陵是在什麼情況下才"投降"的呢?李陵被俘後,漢武帝立刻把他的全家下了獄,在聽到傳言說是李陵為匈奴訓練部隊時,又不問青紅皂白地把李陵全家通通殺光。到後來查清為匈奴訓練部隊的不是李陵而是李緒時,已經被殺的人還能再活嗎?直到這時李陵才深感漢武帝刻薄寡恩,一氣之下" 投降"了匈奴。從此,李陵留下了罵名,司馬遷的冤案也就再也說不清楚了。這樁歷史公案的罪人究竟是誰呢?這種不白之冤和巨大恥辱將司馬遷逼向了死亡的邊緣。但是司馬遷不能死,他發現了一個輝煌的"重如泰山"的人生目標,他決心以最大的隱忍精神完成《史記》的寫作。可是,隱忍比恥辱更加痛苦。在寫作過程中,司馬遷幾乎每天都在痛斷肝腸地想著這種恥辱。他在《報任安書》中說自己"腸一日而九回,居則忽忽若有所亡,出則不知其所往。每念斯恥,汗未嘗不發背沾衣也。"
然而,司馬遷終於以頑強的意志戰勝了當時關於"君子不生於大辱"的觀念。他從歷代前賢發憤著書的事例中汲取力量,使自己奮發振作起來。他在《報遷安書》和《史記·太史公自序》中兩次用同一段話來激勵自己。他說:"蓋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賦《離騷》;左丘失明,厥有《國語》;孫子臏足,《兵法》修列;不韋遷蜀,世傳《呂覽》;韓非囚秦,《說難》、《孤憤》;《詩》三百篇,大抵聖賢發憤之所為作也。"在司馬遷身上,中國史官的堅毅精神又一次大放異彩。
不錯,司馬遷的厄難,不是因為秉筆直書,而是由於忠言直諫;不是導源於著作《史記》,而是起因於李陵事件。然而,秉筆直書的史官,也是忠言直諫的諍臣;李陵事件的因果,磨礪了一個史官的人格。司馬遷的傑出之處就在於,他能夠在蒙冤受辱之後把一切災難、恥辱、痛苦和困厄轉化為發憤、抗爭、信心和力量,能夠以清醒的頭腦思考他所面臨的生靈塗炭的苦難現實。這樣,他的人格和精神就獲得了一次前所未有的升華,《史記》的主題和內容也由此得到進一步深化。在司馬遷的心靈經過這次洗禮之後,在他的人格經受巨大考驗之後,一部"史家之絕唱,無韻之《離騷》"便誕生了。
四
司馬遷去世500年以後,北魏太平真君十一年(公元450年),發生了一次駭人聽聞的崔浩《國書》血案,在史官的厄難史上給人們留下了一道永遠抹不去的心理陰影。
崔浩,字伯淵,出身於清河望門大族,父親崔玄伯是北魏道武帝、明元帝時期的重臣,他自己在北魏前期歷史上立有大功,深受太武帝拓跋燾的寵信和器重。公元 429年,崔浩奉太武帝之命修撰北魏史書--《國書》。後來,太武帝又命崔浩監秘書事,綜理史務。但是,到了太平真君十一年,《國書》修成之日,崔浩突然被太武帝處死了。崔浩被殺的原因就是:"實錄"。
在太武帝命崔浩修撰《國書》、綜理史務的時候,他曾經叮囑崔浩要"述成史書,務存實錄"。話雖如此說,到了真正"實錄"以後,他就翻臉不認人了。崔浩卻是很認真的,他召集一些文人按照古代史官"秉筆直書"的精神修撰《國書》,書成之後,自己非常滿意。但他過高地估計了太武帝對自己的信任,竟然有失檢點,同意著作令史閔堪和郗標的建議,在京都郊外大路旁將這部《國書》刻石立碑,佔地130步,讓人們自由瀏覽。在這部史書中,崔浩實錄了拓跋部的早期歷史和入關前後的經歷,甚至把拓跋人自己都秘而不宣的事情也實錄了下來。拓跋人看到崔浩的《國書》竟然如此"備而不典",把本該忌諱的歷史在顯眼地方公開出來,極為震怒和惶恐,連忙報告了太武帝。太武帝知道後大怒,當即下令追查嚴懲,於是一場大禍從天而降。
崔浩的"備而不典"究竟是什麼呢?據史學家週一良先生研究,崔浩的《國書》實錄了前奏符堅滅代(北魏初期稱代)時,生擒了代君拓跋什翼犍,並將後來成為北魏開國之君的拓跋圭流放到蜀國的事實。這是拓跋氏不光彩的歷史。同時,《國書》還實錄了拓跋氏的婚姻關係。原來,什翼犍的兒子是獻明帝拓跋寔,獻明帝和賀後所生的兒子是拓跋圭。獻明帝死後,什翼犍娶賀後為妻,也就是公公娶了兒媳婦。符堅生擒什翼犍的時候,因為不熟悉內情,錯把拓跋圭當作什翼犍的兒子,結果爺爺變成了父親,孫子變成了兒子,鬧出了大笑話。
其實,北魏拓跋氏皇室的婚姻關係並不像漢族人那樣重視倫理秩序,公公娶兒媳婦的事本不足為奇。但是,到了太武帝拓跋燾時,漸受漢族文化影響,乃諱言其事。崔浩死得很怪。臨刑前,他"被置檻內,送於城南,使衛士數十人溲其上(往頭上排泄小便),呼聲嗷嗷,聞於行路。"不僅如此,"清河崔氏無遠近,及範陽盧氏、太原郭氏、河東柳氏,皆浩之姻親,盡夷其族。其秘書郎史以下盡死。"(《北史·崔浩傳》據史家考斑點,這次殺戮共死了2000遠銷人。難怪事隔300多年以後,唐朝的大文學家韓愈作為史臣一想到崔浩的《國書》血案,還心有餘悸,感嘆直筆太難(《答劉秀才論史書》)。
像這樣的史學大案,在清朝還發生過一次,這就是清初牽連最廣、釘戮最慘的"莊氏史案"。
順治十八年,浙江烏程(今湖州)南潯鎮雙目失明的富戶莊廷龍有感於太史公"左丘失明,厥有《國語》"之說,也想效法前賢,著書立說,正好他的鄰居家中藏有一部明代天啟年間做過內閣大學士朱國楨草擬的明史稿本,他的父親莊允誠便用1000兩銀子買下來作為兒子著書立說之用。莊廷龍招募賓客,在朱國楨原稿基礎上,增補內容,潤色文字,編成《明史輯略》一書。莊廷龍不久去世,其父為實現亡子遺願,決定刻印此書,同時又聘請了十多位名人參與校閱,以示重視,由於朱國楨的原稿在明亡後頗多犯忌之處,滿清皇朝得到此書如臨大敵,嚴加懲處。莊氏一家被滿門抄斬,已經死了的也被掘墓戮屍。除此以外,凡是與此書有涉的人,包括作序者、校閱者、資助者,就連刻字、印書、賣書、買書、藏書、讀此書者都一併處死,有人根據禍及700家的記載推算,認為被殺掉的至少在1000人左右。
清初詩人陳恭尹有詩云:才生文字即風波,鬼哭雖然吏亦歌。三尺龍泉方寸印,不知誰較殺人多。
可憐莊氏並非史官,卻也遭受到了史官的厄難。
五
應當說明的是,在我國歷史上,並不是所有的史官都能秉筆直書,當然也不是所有的史官都會遭受厄難。
劉知幾說:"古來惟聞以直筆見誅,不聞以曲詞獲罪。"在劉知幾那個時代,他已經深切感到"近古良直,卻如披沙揀金",所以一再感嘆"世途之多隘,實錄之難遇","古之書事也,令賊臣逆子懼:今之書事也,使忠臣義士羞。若使南、董有靈,必切齒於九泉之下矣。""史之不直,代有其書"。為什麼?劉知幾認為,追根究底是因為孔夫子在稱讚董狐書法不隱的同時,又提出了"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的謬論。劉知幾指出:"蓋子為父隱,直在其中,《論語》之順也。略外別內,掩惡揚善,《春秋》之義也,自茲已降,率由舊章,史有事涉君親,必言多隱諱。雖直道不正,而名教存焉。"有了"子為父隱"的倫理觀念,有了"為長者諱"、"為尊者諱"、"為君親諱"的道德標準,那些曲筆阿時的利祿之徒就有了歪曲歷史的理論根據。他們或者"舞詞弄札,飾非文過";或者"由首臆說,威福行於筆端";或者"事每憑虛,詞多烏有";或者"假人之美,藉為私惠";或者"誣人之惡,持報已仇"。劉知幾認為這些人都是"記言之姦賊,載事之凶人"。應當"肆諸市朝,投畀豺虎"。
對於曲筆阿時者,劉知幾把話說到這個份兒上,我們還說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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